江苏抽检食品13批次不合格 永辉超市等被点名

2020年01月08日16:57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人民网南京1月8日电(马晓波)春节临近,市民们关心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质量如何?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1月8日发布食品抽检相关通告,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910个批次中,不合格样品共1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海陵区灯奇水产批发商行销售的大黄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镇江丹阳市云阳镇刘思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镇江丹阳市云阳镇沪鑫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四、苏州悦家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体育中心店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连云港市华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洛凰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烤仙草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泰州市大泗邻里中心旺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泰州市高港区大杨食品厂生产的大杨步步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七、苏州市吴中区甪直吉麦隆百货超市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八、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京滨江新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鸡鸭加工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香风味盐水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南京臻昕真益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青菜秧,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合龙津路分公司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一、苏州润德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沼虾(淡水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二、徐州润瑞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康汇百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蒡酱(麻辣),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三、徐州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苏鲜生彭城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达成长寿食品综合厂生产的火麻油(食用调和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编:张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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