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1月1日起,長江干流和各保護區將禁捕10年。目前,江蘇長江沿岸的漁民退捕工作正有序進行,各地的相關補償政策也在相繼出台。
在揚州市儀征真州鎮,農業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正在給漁民宣講政策,並現場簽訂退捕承諾書。不少漁民告訴記者,在當地政府號召下,大家已經將漁網漁具全部收到了船艙,隨時可以報廢處理。
退捕漁民陳秀明表示,現在捕魚的產量逐年下降,比以往要少。對此,他響應國家的號召,全力支持。
本次退捕禁捕涉及揚州有証漁民4441名、漁船1600多艘。各地將對退捕漁民的捕撈權進行收回,同時報廢生產設備,發放臨時生活補助。在鎮江,按市委市政府要求,2020年1月1日之前,漁民退捕、漁船拆解工作將全部完成。目前,各地的捕撈權收回及補償方案都在陸續出台。捕撈權收回補償都不低於省有關規定,確保2020年1月1日起相關禁捕區域無生產性捕撈。
鎮江潤州區和平路街道長江村黨支部書記常春平介紹,年后將聯合人社組織漁民再就業培訓,三月份還會進行現場招聘會,請企業盡可能地提供一些公益性崗位,讓漁民安心退捕,開開心心地去轉產。
(徐晗 揚州台 鎮江台 報道)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