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江蘇省教育廳公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選科工作的通知》,重點提煉如下:
1、要精准把握選科工作目標和要求,平穩推進選科工作進行。
2、邀請省市相關專家,對學生、家長、教師尤其是班主任進行相關培訓講座。
3、四星級高中至少提供10種選科組合,三星級高中至少6種選科組合。
4、高中印制《選科指南》,確保學生人手一冊。
5、不得根據選科人數多寡限制學生選科,更不能代替學生選科。學校確實不能滿足少數選科要求的,可經過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安排到就近的學校學習。
6、不得在高一年級下學期(6月底)前進行選科分班。
7、選科方案印發給學生家長,並在學校網站顯著位置公布。
8、允許學生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后,重新選擇選考科目。
9、對出現選考科目異常學校要限時整改,整改不到位通報批評,並在星級評估及各類評比中實行“一票否決”。
10、學校要加強學生發展指導和生涯規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