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文規范高中選科:高一嚴禁選科分班

2020年01月05日07:36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高一嚴禁選科分班

省教育廳近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中選科工作的通知》,明確高一嚴禁選科分班,不得根據選科人數多寡限制學生選科,允許學生經過一段時間學習后重新選擇選考科目。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門要採取“一校一案”的方法,指導各學校做好選科指導工作。要求各普通高中學校充分聽取學生、家長、教師意見和建議,客觀分析本校的師資水平與辦學條件,科學制定選科指導方案。各學校的選科指導方案要包含12種選科組合及走班教學的計劃安排與保障措施,受辦學硬件與師資條件制約影響的四星級高中至少要提供10種、三星級高中至少提供6種選科組合。

通知要求各校要尊重學生的選擇自由,充分保障學生的選擇權利,不得根據選科人數多寡限制學生選科,更不能代替學生選科。對個別學校確實不能滿足少數學生選科需要的,可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安排學生到就近的學校學習。要充分挖掘教學資源,積極開展走班教學,保障每一位學生的選科需求。要引導家長理性思考、正確對待、共同參與,盡量避免反復修改選考科目。普通高中要指導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志向、學習優勢和職業傾向,自主、理性確定選考科目。要避免單純用考試成績作為指導學生選科依據,嚴禁預先設定部分學科組合限制學生選科,嚴禁誤導、強制、代替學生選科或其他變相操作。

通知還明確,各普通高中不得在高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6月底)前進行選科分班。在高考報名前,各校不得人為設定條件限制學生調整或變更選考科目。在高二年級第一學期末首次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結束后,要重點關注未達到合格要求的學生,並在尊重學生意願的基礎上,更加精准做好學生選科指導與服務。 (王 拓)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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