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跟醫護勾結:救護車豈能成搖錢樹

2020年01月08日08:56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承包商跟醫護勾結:救護車豈能成搖錢樹

  據報道,去年初,一封匿名舉報信引起湖南永州市新田縣紀委監委的關注,信中提到,新田縣人民醫院自定救護車收費標准、虛造出車記錄。經調查發現,該院急救中心將自行來院的病人改成救護車接診,套取績效工資。2012年至2018年期間,共虛造救護車出車記錄215次,多核發醫護人員績效獎和司機出車補助費25039.2元,涉及醫護人員65人。

  對此,縣紀委監委要求涉事醫院做出深刻檢查,對其院長及多位醫護人員分別給出誡勉處理、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還進行了資金追繳、罰款、要求醫院整改等監察活動。

  一封舉報信“端了一窩碩鼠”。雖然涉及金額不算大,但虛造救護車出車記錄騙錢的做法也是“薅公家的羊毛”。針對此舉,當地有關部門的處理由點及面——既有追責到人,也有資金追繳、罰款、要求整改等,體現了執紀執法從嚴的姿態。

  復盤這起“醫護人員與承包商勾結案”,不少教訓仍值得吸取、反思。這起案件之所以能發展成為一起“蠹虫案”,源於涉事醫院從一開始就走了彎路。

  2014年,原國家衛計委公布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作為公益項目,公立醫院的救護車本不應被承包出去:因為其公益屬性決定了其不以盈利為目的,而承包通常是為逐利而來,二者之間存在本質沖突。

  這起案例就對此作了注解:從2010年開始,該院就將急救中心救護車承包給了社會人士鄭某。從考核方式來說,涉事醫院按裡程數支付車費給鄭某,按出車次數給醫護人員發績效。也就是說,在這種按量計發績效或補助的背景下,救護車司機和醫護人員開展院前急救的次數越多,得到的報酬就越多。

  這讓承包人鄭某和部分醫護人員形成了利益共同體,虛造出車記錄會讓其共同受益。而利益共同體一旦形成,監督者就可能變成同謀。該院這方面的問題最終被匿名舉報信揭露,背后有無利益共同體內部的相互遮掩,值得追問。

  目前,縣紀委監委對涉事醫院已經進行了處理,並責成當地衛健局對救護車外包的問題進行整改。將整改箭頭對准救護車被私人承包亂象,也算是有的放矢。

  事實上,“醫療機構將救護車外包”的現象,理應引起各地的警惕。近年來,不少地方都曾爆出救護車隨意收費、“患者沒坐救護車卻被收費用”的新聞,亂象背后是否有“救護車外包”這一根源的存在,當被審視。

  救護車不能成“搖錢樹”。如今,包括福建、重慶在內的不少省市都曾出台規定,明確規定嚴禁將救護車承包給任何單位和個人。其他地方也不妨對此加以借鑒:切斷救護車承包之路,本質上也是從產權與使用權角度堵住其逐利化傾向。(羅志華)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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