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成“醫鬧”,愧對司法干部身份

2020年01月12日10:47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法官成“醫鬧”,愧對司法干部身份

  ▲資料圖

  1月10日下午,網上出現了反映“雙流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在省人民醫院毆打醫生”的輿情。新京報報道,10日晚,成都市雙流區法院對該事件做了通報,稱出現反饋后立即核實情況,“雙流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確系該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賀某,目前警方已將賀某帶走調查,法院已暫停賀某的職務及其工作,也向受傷醫生及其家屬以及省人民醫院表示最誠摯的歉意。

  目前涉事法院通報和媒體報道都沒有提到,此次“醫鬧”由何事引發,但法官成“醫鬧”,本就自帶沖突性:身為法院干部,怎能帶頭不守法,舉起拳頭砸向救病治人的醫生?

  眾所周知,法官是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職業,在人們看來,應該是最懂法跟最講理的人——身為司法領域的“裁判”,守法也是他們行使司法權的前提。

  而“一言不合”就傷醫,與這種角色期待背道而馳,更何況,就在前幾天《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威脅、危害醫護人員人身安全。這也難免令人生出疑問:這位法院干部究竟平日裡是怎樣的“性格”?是網帖中呈現的不善講理、輕蔑法律、不以正常途徑解決問題一面,還是講不講理因時間地點場合不同而有別?

  在遵紀守法及恪守社會公德上,公職人員要比普通民眾承擔更多的義務,因為其言行有時候對應著公共部門的形象。法官就更不要說了,因其執掌司法公權,承載著民眾對社會正義、公平公正的托付,因而法官出現道德污點,其負面影響難免會被“司法人員”身份加杠杆。

  而有些人可能也會心生疑慮:若法官自己都不屑於守法,那還有無對法律的信仰?不正己,何以正人?

  由此而言,法官成“醫鬧”,出手傷醫,傷害的不僅是醫生,更受傷的將是民眾對法官、對司法公正的信任。

  派出所方面表示,將對“醫鬧法官”依法頂格處理。這意味著,法官犯法與民同罪,這是法治的應有之義。接下來,這樣的違法之舉會否影響其法官仕途,想必時間也會給出答案。

  跳出個案看,近年來醫鬧和傷醫事件時有發生,輿論主流觀點並不同意將“傷醫”與“醫患關系”相聯系——畢竟,任何醫患矛盾都不可以成為傷醫的理由。而法官傷醫,更該適用這層邏輯,在守法方面,他們本也該體現出更高的法律素養。

 

(責編:黃竹岩、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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