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通通州,一位騎電動車闖紅燈的老人被一輛水泥攪拌車推行了一百多米,所幸只是受了皮外傷。交警調查后判定,老人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6月23號早上九點40左右,在南通市通州區204國道平東路口,一輛攪拌車停在路東邊,一位老人和電動車在攪拌車的右側。當東西方向綠燈放行時候,老人突然推著車走到了攪拌車前面。
水泥攪拌車駕駛員卜某說:“紅燈過了,綠燈我就起步,我起步也是很慢的,往前開了。后聽到車子有異響,我以為車子壞了。下來就看到老人跟電瓶車在我車子下面,保險杠把她往前推。”

受傷老人說:“我當時也有點搞不清楚,當時他車子不在跑,我想到車子前面沒事的。”
由於水泥攪拌車車身比較大,前方是盲區,駕駛員沒有發現老人推著電瓶車走到了車前。所幸老人傷情不是太重,只是一些皮外傷。

南通市通州區公安局平潮派出所交通管理中隊副指導員徐倬說:“主要的起因還是因為電瓶車的老人沒有遵守交通信號通行,作為機動車駕駛員,在起步之前也應該觀察下車輛的四周。所以說事故判定的是電瓶車老人是主要責任,水泥攪拌車駕駛員是次要責任。”
(馬旭楠 陳晨 程芸 南通台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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