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廣告宣傳“野生江鮮”將面臨重點監測排查

2020年07月08日22:33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江蘇:廣告宣傳“野生江鮮”,將面臨重點監測排查

  為了將長江“禁漁令”落到實處,2020年7月至12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將部署開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像“江鮮”、“野生”、“捕撈”等都將被納入廣告專項監測詞庫,不得隨意使用。

江蘇:廣告宣傳“野生江鮮”,將面臨重點監測排查

  7月8日,記者跟隨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來到位於鐵心橋附近的這家老李野生水產,老板告訴執法人員,他們主要銷售鯽魚、鱸魚、黃鱔等。長江禁漁前,還會銷售野生鯽魚,今年以來便不再銷售。執法人員留意到,這家店營業執照名稱是李記水產經營部,並沒有“野生”字樣,但是門頭宣傳有“野生”的字樣。

江蘇:廣告宣傳“野生江鮮”,將面臨重點監測排查

  現場老板承諾盡快更換門頭,由於水產索票索証不到位,執法人員現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記者從江蘇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從今年7月至12月,省市場監管局部署開展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廣告專項整治,內容涉及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廣告。其中,強化對線上線下廣告的監測排查,對利用門頭、招牌等載體發布的,以及沿江周邊市場經營主體發布的,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廣告,開展重點監測排查。

江蘇:廣告宣傳“野生江鮮”,將面臨重點監測排查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廣告監督管理處副處長劉朝軍介紹,建立廣告監測的關鍵詞詞庫,比如說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江刀、江鮮 長江捕撈等都不能作為廣告用語出現,像長江流域的市場主體,包括那些買賣的商店、餐飲店通過一定的媒介做廣告,包括企業的或者個人的微信公眾號宣稱賣野生長江魚,執法人員就會依法進行查處。

  對於違法廣告線索,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涉及漁業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漁業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董雯 王從 編輯/胡超

  (本條新聞版權歸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所有,轉載請注明出處)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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