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剛剛,南京土地市場網發布《關於網上交易有關事宜的補充說明》,規定同一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在同一批出讓公告中不得競得(含聯合競得)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時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此舉措可有效防范企業通過馬甲公司的形式人為制造市場熱度,有利於市場更趨理性。
各有關單位:
2020年8月,經市政府批准,我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住宅用地公開出讓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提出“在本批次出讓公告中,同一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不得競得(含聯合競買)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塊除外”。為維護土地市場秩序,促進理性競爭,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涉及報名競買問題補充說明如下:
1、同一競買人及同一集團成員企業在同一批出讓公告中不得競得(含聯合競得)兩塊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時報名競買(含聯合競買)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塊除外。
2、同一集團成員企業系指與本次報名競買企業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包括但不限於:集團下屬各級子公司(含全資公司、控股公司、參股公司)、使用企業集團內注冊商標或進行統一品牌管理的各級公司、由上級公司統一管理的各級公司。
特此說明
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交匯點記者 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