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東43名服刑人員獄中照領養老金 已追回

2020年09月16日16:29  來源:江海晚報
 
原標題:43名服刑人員獄中照領養老金

因信息不對等,如東43人在監獄服刑期間還在按月領取養老金。經如東檢察院發出檢察建議,截至目前,相關部門已追回被違規領取的全部養老金44萬余元。

今年4月,如東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本縣戶籍中被判刑人員存在違規領取養老金的情況,遂對近年來受到刑事處罰的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情況進行了調查。經排查發現,如東縣法院判決受到刑事處罰的華某等43名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依舊違規領取養老金,其中8人領取的為企業職工養老金,35人領取的為城鄉居民養老金,其中違規領取養老金最多的達8萬元人民幣。

根據法律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服刑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退休人員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監外執行的,可以繼續發放基本養老金,但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服刑期滿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領取申請,社保機構於其服刑期滿后的次月為其繼續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停發期間的待遇不予補發。

據了解,出現上述問題主要是因為信息交換渠道不通暢,公檢法司和社保部門尚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尤其是對異地判決、服刑等人員信息無法追溯或查詢。為防止國家利益受損,如東檢察院向負有社保征收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追回被違規領取的養老金。

相關部門收到檢察建議后,立即對43名服刑人員的情況進行系統排查、信息比對,停發了服刑人員服刑期間的養老待遇,並對社區矯正人員、實刑改緩刑人員,矯正期與緩刑期停止待遇調整。同時,該部門還主動牽頭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強與縣法院、檢察院、司法局的聯系,定期交換數據,及時停發收監服刑人員待遇,並依法恢復刑滿釋放人員待遇,對已違規領取的養老金,以規勸主動退還、限期返還、司法途徑追繳等方式一一追回。

通訊員凌燕 記者何家玉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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