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東海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徐雪峰被“雙開”

2020年12月08日17:33  來源:清廉江蘇
 
原標題:東海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徐雪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連雲港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連雲港市委批准,連雲港市紀委監委對東海縣委原常委、副縣長徐雪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雪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發放補貼,違規購買、使用公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違反工作紀律,工作失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招投標法﹔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

徐雪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雪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徐雪峰簡歷

徐雪峰,男,漢族,1974年1月生,江蘇連雲港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原贛榆縣石橋鎮財政所會計、鎮政府辦事員、建設助理,原贛榆縣委辦公室秘書、綜合科科長,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科員、綜合科科長﹔2006年1月任原贛榆縣羅陽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7年3月任原贛榆縣羅陽鎮黨委書記、鎮長﹔2007年10月任原贛榆縣羅陽鎮黨委書記﹔2011年2月任連雲港市原新浦區副區長﹔2014年8月任連雲港市海州區副區長﹔2016年5月任連雲港市海州區委常委、海州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9年2月任東海縣委常委﹔2019年3月,任東海縣委常委、副縣長。2020年9月,經批准辭去連雲港市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和東海縣第十七屆人大代表職務﹔2020年11月,經批准辭去東海縣副縣長職務。

(來源:連雲港市紀委監委)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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