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張某去商場求職,見櫃台無人便心生歹念偷竊首飾,最終落入法網。記者昨天了解到,海安市人民法院審結這起盜竊案,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去年8月的一天,張某到某商場求職,路過商場一樓某銀店時,見店內無人,便乘隙竊得櫃台內的6對純銀耳墜。當日上午10時,櫃員發現物品丟失,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張某傳喚到案。經訊問,張某如實供述上述盜竊事實。
經鑒定,被盜物品價值合計1574元。案發后,公安機關依法從張某處扣押涉案耳環6對,發還被害人王某。法院另查明,張某此前就已劣跡斑斑,曾因毆打他人、盜竊被多次拘留、判刑。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張某有多次盜竊前科劣跡,可酌情從重處罰。綜合各項情節,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通訊員沈星杏 記者王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