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房產企業違規收取定金248.5萬元被查處

2021年03月12日16:23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違規收取定金248.5萬元 南通一房產企業被查處

昨天(3月11日),記者從南通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近期,南通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沙分局的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某樓盤的銷售中心檢查時發現,該銷售中心從2021年1月起,將車位使用權的轉讓價格定為10萬元,在與消費者簽訂轉讓協議后,收取消費者超出法律范圍的定金,違規收取定金共248.5萬元。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沙分局副局長徐勇介紹:“3月8日我局執法人員對售樓部的會計憑証進行了逐一檢查,發現該售樓部超過民法典的規定,超過主合同標定20%以上,收取開發商購買車位使用權的定金,數額超出的部分從5000到70000元不等,一共發現了230筆,金額合計是248.5萬元。”

徐勇說,對超過的部分,消費者可以主張不發生定金的法律效力,可以與開發單位協調轉為預付款或者要求退款,“這起案件是今年民法典生效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的第一起案件。若開發商對超過部分適用定金罰則予以沒收的,市場部門一定會為消費者維權。”

目前,通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金沙分局對該違法行為正在進一步調查。

(來源:《零距離》記者/胡艷 編輯/高若婷)

(責編:蕭瀟、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