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一人祭掃引發山火 被判賠40萬補種2000棵樹

2021年03月12日16:34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祭掃燒紙引發花果山山火 法院:一年緩刑、賠40萬,補種2千棵樹

植樹節裡,江蘇各地一批破壞生態資源的案件也公開審理。司法部門嚴格執法、創新方式,將打擊盜伐林木行為與恢復生態有機結合,為生態資源保護增加威懾力和執行力。

【連雲港:花果山祭掃引發山火 賠償40萬補種2000棵樹】

3月11日,連雲港灌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失火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2019年9月22日,被告人仰某攜帶火種、紙錢等與家人一起至花果山街道一處山林進行祭祀,引發大面積山林被燒。經鑒定,過火林地面積37畝,燒死樹木1100多株。

連雲港灌南縣人民法院灌河流域環境資源法庭副庭長高濤介紹,環資法庭在審理案件中,主要是貫徹恢復性司法的理念。具體到本案中是三名被告人,因為上墳燒紙不慎引發森林火災,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既要對他們失火的犯罪行為進行懲處,也要對受損的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經審理,法庭當庭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仰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判令仰某等三名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連帶賠償生態環境損失39萬多元,並在涉案地塊補種1500株黑鬆和500株朴樹。

【常州首例破壞林地獲刑 “勞務代”三年救贖生態】

在常州,檢察院也通過“勞務代償”的方式,處理了一起破壞林地案件。被告人陳某原是當地的護林員,2015年到2018年期間,擅自將其負責看管的山林地建成墓穴、墓基對外銷售,對林地造成破壞,損失和修復費用超過15萬元。但是陳某家庭經濟十分困難,無力承擔賠款,當地檢察院採用了勞務代償的賠償方式。也就是說,在陳某繳納了兩萬元的苗木費后,剩余的費用讓他用戶外保潔、植樹造林等公益勞動的方式來償還。

常州經開區人民檢察院第三監察部公益訴訟負責人邱萍介紹,最后計算下來,當事人需要勞務的時間是1350個小時,給他限定的完成時間是三年。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周楊楊 胡超 連雲港台 常州台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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