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經過走訪調查,著眼企業發展需求,印發了《關於在全市探索開展企業休眠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率先開展企業休眠工作,這是南京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創新舉措。
當前,部分企業因外部環境、市場需求、原材料供應、資金周轉等因素影響,難免會面臨暫時性經營困難,需要進行短期休整、暫停經營活動並離開登記住所。為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南京市市場監管局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深入企業一線考查論証,多方征求意見,研究出台企業休眠工作文件。
《通知》明確,“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被列入后已經移出﹔經營范圍不涉及許可經營事項,不涉及金融類、培訓類或其他涉及面廣、容易引發社會風險的行業﹔未發放預付卡或預收資金﹔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不存在生效判決尚未執行完畢的﹔非上市公司”等7項企業休眠條件和“申請、決定、公示、材料歸檔”4步辦理程序。企業決定暫停經營且在此期間不發生任何交易的,可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休眠,休眠企業不得以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單次休眠時間不得超過2年。對於休眠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在實施“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時,不因通過登記住所無法聯系而將其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通知》還明確,企業解除休眠的辦理流程和終止休眠的條件,如企業在辦理休眠過程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出現違反《休眠企業信用承諾書》承諾等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其納入重點監管范疇,3年內不再受理其休眠申請。
《通知》的出台,既能為企業度過短期經營困難提供了緩沖期,解除了企業生存發展的后顧之憂,也能賦予企業更多經營自主權、讓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策略,有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創業創新動力,促進全市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同志表示,“企業休眠工作是一種創新做法,在實施過程中,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做好調研和跟蹤,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積累經驗,建立健全企業休眠工作制度機制,提升信用監管質量和服務效能,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新華日報·交匯點記者 許海燕 洪葉 通訊員 寧市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