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兆雲(副處級)提起公訴

2021年04月08日23:01  來源:我蘇網
 
原標題: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兆雲(副處級)提起公訴

  近日,建湖縣政協原副主席劉兆雲(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 由鹽城市人民檢察院向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兆雲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鹽城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劉兆雲利用擔任建湖縣草堰口鎮鎮長、黨委書記、縣財政局局長、副縣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矛盾協調、資金撥付、貸款擔保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江蘇檢察在線)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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