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14時許,徐州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轄區范樓鎮耿庄村地段巡邏執勤時,發現一輛輕型貨車行駛緩慢,見到交警后故意躲閃,這種反常舉動立即引起了執勤民警的警覺,遂令駕駛員靠邊停車接受詳細檢查。結果打開車上遮蓋的雨布后,眼前的一幕讓民警驚出一身冷汗。
該車駕駛人徐某竟將一瓶裝滿液化氣的罐瓶貼身存放在駕駛室內,車廂內載有五瓶滿裝液化氣的大型液化氣罐,還發現車上裝有液化氣充氣泵及稱重設備。這就如同一輛滿載“定時炸彈”的車輛。
經詢問,徐某在無押運員和相關危險品運輸許可証的情況下,駕車從臨近的鄉鎮液化氣站購買近300公斤液化氣,准備到自己家附近的村庄販賣。
隨后民警對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按規定拆除了車上的非法裝置,徐某深刻意識到了違法運輸液化氣的危害性,並表示絕不再犯,願意接受處罰。目前,該案已移交轄區派出所進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