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寶緣集資詐騙案開庭 涉案金額達157億

2021年04月14日23:26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揚州4月14日電 (張玉峰)花1.5萬元,可以買到1.5萬元的酒,還可以分16個月獲得2.4萬元的返利,就是這樣一個高回報的誘餌,讓73290名集資參與人陷入其中。4月13日至4月14日,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系歐年寶之子)集資詐騙案。經審計,被告人非法吸收資金達人民幣157.599億余元。

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稱,2014年5月和2016年11月,被告人歐年寶在揚州市江都區和無錫市新吳區先后注冊設立揚州寶緣創意投資有限公司(簡稱“寶緣公司”)、江蘇聯寶訂單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簡稱“聯寶公司”),並擔任兩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兩公司全面工作,被告人歐亞明擔任兩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管理資金、后台數據、審核確認發放返利工作。

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沒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及實際投資的情況下,先后以“寶緣公司”“聯寶公司”名義,以年化收益率20%至45%的高額返利為誘餌,以“消費返利”“寄存代售”等為名,通過媒體、廣告、推介會、講師授課、發放印刷品、演唱會等方式進行虛假宣傳,變相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將集資款絕大部分轉入其個人銀行賬戶,用於支付集資參與人的高額返利、參與實施非法集資行為人員的高額獎勵、為本人及特定關系人購置豪華汽車、房產等用途,給集資參與人造成巨額損失。

2018年6月27日,江都警方發布通告,江蘇聯寶訂單信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原揚州寶緣創意投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活動。公司法定代表人歐年寶等2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當年11月25日,揚州警方再次披露案情,江都區公安局依法對歐年寶、財物控制人歐亞明以及公司高管、分支機構負責人共48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一並移送審查起訴的還有涉嫌洗錢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及詐騙罪等19名關聯犯罪嫌疑人。

據知情者透露,彼時的寶緣訂單經濟是以“藍之藍”酒等商品為營銷載體,起初會員交1.5萬元購買一單后,可以獲得標價1.5萬元的酒,剩余兩份共計3萬元的酒如果繼續在寶緣寄售,就可以獲得后續收益。從2016年開始,寶緣對該模式進行了一些調整:會員購買一單可以獲得相應的積分,積分可以兌換等值的酒或其他商品,除此之外,會員每個月還可獲得1500元的分紅,16個月共計獲得2.4萬元。這就意味著即使會員最終不將積分兌換成酒,年化分紅收益率可達45%。

經審計,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共向73290名集資參與人非法吸收資金人民幣157.599億余元,共造成59162名集資參與人本金損失人民幣61.034億余元。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証據並發表了公訴意見﹔被告人歐年寶、歐亞明及歐年寶的辯護人進行了質証,充分發表了意見,歐年寶、歐亞明還進行了最后陳述。庭審結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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