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客租了“自如”房 深夜被雨淋醒

2021年05月20日15:07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租了“自如”房,深夜在夢中被雨淋醒 南京租客:這間房疑似違建

在南京工作的常女士此前在自如APP上租了一套房,前幾天,南京一場暴雨,沒想到把房子給下漏了,按理說,這責任肯定在自如,可為了重新找一個合適的去處,她和自如方面多次協商,卻遲遲得不到結果。

5月14日晚上,常女士用手機拍下了一段視頻,從畫面上看,當時房子裡四處都在漏水,雨水從天花板沿著牆壁、衣櫃不斷往下流。

常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是在睡夢中被雨淋醒了,然后接下來就是越漏越多。房間裡的燈也有漏電的跡象,受到驚嚇的常女士抓緊把東西往外面搬。搬完東西之后,常女士第一時間聯系了自如的管家。

自如管家提出:讓常女士直接抱著被子,去他們臨時安置的一個房間。

常女士回應:去那裡可以,但是要怎麼過去呢?

自如管家提出:自己打傘走過去!

常女士:你們能不能當面過來解決一下?

自如管家:你現在到APP上找師傅去報修一下,師傅明天才會到。

常女士說,當時雨下得很大,她提出要去酒店住一晚,遭到自如方面的拒絕,聲稱公司無法報銷。常女士認為,下雨天自己打著傘抱著被子出去,被子肯定會被淋濕。而且,就算是去到了臨時安置的房子,那邊什麼生活用品都沒有。

無奈之下,常女士隻好自行住了酒店。常女士發現,房子之所以會漏水,跟這個漏雨的房間是加蓋的違建有關,存在安全隱患。常女士告訴自己,這個房子租來的時候,自己並不知道它是違建,合同上隻寫了41平方米,但是顯示兩室一廳,所以多出來的一個房間其實是后來增加的。

此后,自如方面同意常女士進行無責退房,但相應損失如何賠償,雙方一直僵持不下。5月17日上午,當著記者的面,常女士再次聯系了自如管家。

自如管家負責人鄒經理回應:可以辦理辦理無責解約,賠償一個月租金﹔關於漏水的賠付是日租金退回﹔如果物品損失,可以報保險,經過第三方定損,確定賠償金額。

至於常女士提出的搬家費用,自如管家表示拒絕承擔。

記者提出,常女士因為漏雨在賓館暫住了兩天,這方面的費用是否應該予以賠償呢,自如方面解釋:首先隻能按照公司的漏水流程去走,如果同小區有空置房源,首先是優先安置到空置房源。

那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呢?

江蘇蘇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國浩認為,既然房客和自如簽訂了房屋租賃的協議,那麼自如作為出租的一方,有義務提供安全適租的房屋,或者沒有質量問題的房屋給租客使用。現在因為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漏水使租客產生了一系列的損失,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提供適租房屋的違約責任都應該由自如來承擔。

律師指出,在下大雨的情況下,讓租客拿被子去另一套空置房源住,本身就有點強人所難,租客選擇住賓館無可厚非。

吳國浩律師認為,因為沒有房子住,租客去賓館住,這個損失也是合理的損失,如果自如提出將租客搬遷至本小區的另一套住房,搬家也要產生一些搬遷的費用,這個費用同樣應該由自如來承擔,因為她前一套房屋並不是合適居住的,由此產生的一系列費用都應該由自如來承擔。

一場大雨暴露了自如服務的僵化與缺陷

一場大雨,淋濕了常女士,同時也暴露了自如服務的僵化與缺陷:自如讓租客拿著被子去另外一個地方的空房去住,至於怎麼過去,被子會不會淋濕,自如完全不考慮。任何一個規定,都要以人性化為前提,否則,這種規定就是霸王條款,就是違反人性的。記者也希望,自如公司看到新聞后,能換位思考,重新作出調整,與常女士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此外,一場雨導致房間漏水,而追根溯源,按照常女士所說,這個房子的質量不過關,疑似是違建。那麼,這個房間是否違建?自如在拿到房間的時候,是否知道這是個違建房?將一個違建改造成公寓出租,是否合適?在法律上是否有硬傷?等等,對此,記者也將繼續追蹤!

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錢進 劉小慧 編輯/胡超

(責編:蕭瀟、張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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