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熱評:誰該為亂填征信信息的行為負責?

秦川 

2021年05月25日19:5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標題:人民熱評:誰該為亂填征信信息的行為負責?

這是荒唐到令人發指的事件!一刪了之,行不通!裝聾作啞,行不通!不給受害者一個說法,不給公眾一個交代,更行不通!

據報道,江蘇南通市民房女士近日在查詢個人征信時發現,其職業信息“工作單位”一欄中竟然出現了“專業做雞十年”字樣。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到,經該行協調,涉嫌上傳不當信息的晉商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晉商消費金融”)已做了在線刪除處理。

但凡對互聯網語境有一些了解的人,都清楚知道“做雞”帶有強烈貶義色彩。換言之,這是極具污名化的表達。“專業做雞十年”,赫然出現在工作單位一欄,讓人無法諒解!

“晉商消費金融”已刪掉了這一不當信息,但刪不掉惡劣影響,更沒有刪掉一個個問號。比如,誰上傳的?為何上傳?此前有無類似做法?

據悉,做個體戶的房女士與“晉商消費金融”之間存在借貸關系。2018年4月,她向后者借了一筆16.2萬元、為期36個月的個人消費貸款,后因疫情延期至2020年底接著還款。截至目前,仍未付清的本息約7萬余元。

欠債還錢是一回事,污名化借貸者是另一回事。房女士被指“專業做雞十年”,不明真相者會怎樣看待她?會給她留下怎樣的心理陰影?對她今后的生活會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有網友稱這種行為是“胡鬧”。然而,這“胡鬧”卻足以讓當事人當即社會性死亡。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都不能侵犯自然人的人格權。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獨立成編,強化了對自然人的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的法治保障。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房女士要求“晉商消費金融”賠償其相應的精神與名譽損失的訴求,中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該訴求系民事糾紛,建議當事人通過訴訟渠道解決。房女士確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讓“晉商消費金融”承擔法律責任,讓在征信系統中上傳污名化信息的人承擔相應代價。

依法維權,名正言順。但是,還有一些問題必須得到深入思考,公民的個人姓名等身份信息、欠款金額、逾期時間可以上傳征信系統,但征信機構憑什麼想怎麼寫就怎麼寫?肆意妄為,無法無天,還有一點法治與規則精神沒有?監管機構又怎能失語?事發后僅以糾錯了事?

征信系統極其嚴肅,不容亂來!如果任憑有些人亂寫,征信系統必然損失公信力。中國人民銀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長受訪時表示,央行征信系統是一個平台,數據都是由相關金融接入機構傳送,誰傳送誰負法律責任。

“誰傳送誰負法律責任”,言之鑿鑿。監管部門依法監管,出重拳整治不良行徑,更不可或缺。否則,可能有更多人成為受害者。

一言以蔽之,有關部門在徹查的同時,更應該全面整頓,不能讓少數人在征信系統中肆意妄為,不能讓征信機制的公信力被蠶食,更不容公民的合法權利被任意侵犯。

(責編:張妍、吳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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