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宿迁1月30日电(黄启源)1月29日,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宿迁市公开曝光了首批4起不明码标价、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宿豫区3起,沭阳县1起。
1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江苏常青树大药房有限公司健宝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且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对此,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未能提供进货票据行为已责令限期提供,视情做出处理。
1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江苏伍伍利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宿迁八店销售的口罩价格较高。经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的口罩在销售,但该药店内陈列的所有药品均未明码标价。对此,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8日,宿迁市宿豫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辖区内宿迁市千千大药房有限公司永胜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销售涉案口罩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宿豫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8日,宿迁市沭阳县市场监管局对沭阳县好景大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法定要求的口罩95只。沭阳县市场监管局对涉案口罩予以扣押,并于当日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宿迁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等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可及时通过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