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东海急寻确诊病例接触者 患者活动轨迹公布

2020年01月31日10:07  来源:现代快报+ZAKER南京
 
原标题:连云港东海急寻确诊病例接触者,患者活动轨迹公布

  1 月 30 日,经江苏省卫健委公布,连云港市东海县发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病原学检测呈阳性患者。患者朱某某(男,48 岁),现住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郑庄村 4 组,已在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1 月 30 日晚,东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患者活动轨迹,紧急寻找可能接触者,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2020 年 1 月 13 日朱某某于 16:38 自安徽阜阳乘 K1068 次(汉口 - 威海)列车前往徐州火车站,车厢号 15,座位号 0092。20:00 左右到达徐州站。到站后通过换乘通道到达候车大厅,等待约 1 个小时后,于 21:10 换乘 K1613 车次,车厢号 18,座位号 0082。23:10 到达东海县火车站,随后乘坐出租车回到家。

  整个乘车过程中未佩戴口罩。据患者本人及其工友孙某(已隔离观察)回忆,患者在 K1068、K1613 这两次列车上,虽然他们的车票是买在一起,但患者上火车后,患者未按照自己车票座位号入座,而是到其他空的座位就座,并且与周围的陌生人聊天。据患者回忆,乘坐 K1068 列车时,与他聊天的人群中有一对夫妻怀疑是湖北人(听口音),该对夫妻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也未佩戴口罩。1 月 13 日晚 K1613 列车到达东海后,患者和工友孙某一同乘坐出租车回家,车上无其他乘客,到家后便休息,未接触其他人。

  2020 年 1 月 14-15 日朱某某居家未外出,除了妻子和 2 个儿子未与他人接触(妻子与 2 个儿子均已经隔离观察)。

  2020 年 1 月 16 日中午 13:00 前一直居家未外出。13:00 与工友孙某各自驾驶摩托车前往位于赣榆县墩尚镇的永喜工贸有限公司,与当日值班的门卫孙某(已发协查函)有过面对面交谈,交谈时间约 10 分钟,之后骑车回家。

  2020 年 1 月 17-18 日朱某某居家未外出。

  2020 年 1 月 19 日下午骑车前往石榴街道西榴村其妹妹朱某某家,与其妹妹和妹夫徐某某(均已隔离观察)交谈约 10 分钟,随后返回家中。19:00 左右出现发热,最高体温 39 ℃,伴胃部不适、乏力、咳痰、寒战、气促、咽痛、头痛、肌肉酸痛、胸闷等症状。

  2020 年 1 月 20-21 日朱某某居家未外出。

  2020 年 1 月 22 日下午 13:50 左右到东海县残疾人联合会门诊部就诊,16:10 输液结束后便返回家中,之后居家未外出。

  2020 年 1 月 23 日下午 15:06 再次来到残疾人联合会门诊部就诊,17:15 输液结束后返回家中。

  2020 年 1 月 24-25 日朱某某居家未外出。

  2020 年 1 月 26 日 8:10 其妻子骑电瓶车陪同朱某某至东海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和 CT 检查,未采取治疗措施,当日 13:00 在中医院由救护车转送至东海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血常规检查,在输液大厅一拐角处输液单间进行输液后,转诊收到县医院南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该患者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 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监测体温至自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后的 14 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戴上口罩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可能与该患者及相关人员密切接触。

  2. 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请相关接触人员看到通知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东海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0518-87165017;东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8-87292050。(王晓宇)

(责编:马晓波、张鑫)

江苏要闻

给领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