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沭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調整獲批復

2020年01月03日10:01  來源:宿遷之聲
 
原標題:省政府發文!沭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方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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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省政府關於同意沭陽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的批復》,快來看看都有哪些變化!

  省政府關於同意沭陽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的批復

(蘇政復〔2019〕74號)

  沭陽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對沭陽縣及所轄鄉(鎮、街道、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改的請示(沭政〔2019〕53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縣及所轄沭城街道、夢溪街道、南湖街道、七雄街道、十字街道、章集街道、隴集鎮、胡集鎮、錢集鎮、塘溝鎮、馬廠鎮、沂濤鎮、廟頭鎮、韓山鎮、華沖鎮、桑墟鎮、悅來鎮、劉集鎮、李恆鎮、扎下鎮、潼陽鎮、龍廟鎮、高墟鎮、耿圩鎮、湯澗鎮、新河鎮、賢官鎮、吳集鎮、湖東鎮、青伊湖鎮、北丁集鄉、周集鄉、東小店鄉、張圩鄉、茆圩鄉、西圩鄉、萬匹鄉、官墩鄉、青伊湖農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修改方案。在沭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減少66.6667公頃(省內增減挂鉤節余指標流轉減少建設用地規模指標66.6667公頃)的前提下,將1710.2136公頃允許建設區調入限制建設區﹔將966.8363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263.7516公頃限制建設區調入有條件建設區﹔將263.7516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調入允許建設區。規劃修改后,沭陽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確定的允許建設區規模減少479.6257公頃,限制建設區規模增加479.6257公頃,有條件建設區規模保持不變。本次規劃修改安排你縣規劃流量指標1266.6667公頃,增劃村鎮建設用地控制區1678.0257公頃,你縣要加大建設用地復墾力度,確保流量指標按期歸還。 

  二、切實加大耕地保護力度。你縣要依據經批准的規劃修改方案,對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區、限制建設區進行規劃布局調整,確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生態有改善,嚴控規劃建設用地規模,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落到實處。 

  三、強化建設用地空間管制。你縣要依據調整后的允許建設區規模邊界,加強對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審查,從嚴控制城鎮村建設用地布局和規模。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管控作用,統籌安排各類土地利用活動。城鎮村建設用地必須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允許建設區內選址,不得擅自突破。  

  四、認真組織規劃實施。你縣要依據經批准的規劃修改方案,及時做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數據庫更新,加強與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的銜接。嚴格生態空間管控,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認真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規范規劃實施管理,提高規劃實施效率,確保實現規劃目標。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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