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即時顯示過路費信息 南京律師狀告ETC獲車主力挺

2020年01月20日08:10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不即時顯示過路費信息 南京律師狀告ETC獲網友、車主力挺

  新的ETC系統啟用后,在收費上出現的種種亂象。比如說,扣費記錄延時,計費方式繁瑣,不顯示收費金額等等,甚至還有個別車主反映,ETC多收了自己的通行費。1月16日,針對車輛過收費站沒有正常顯示收費金額的問題,南京一名律師向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ETC公司。

  【收費站不顯示通行費 ETC公司成被告】

  狀告ETC公司的律師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崔武。他說,2019年10月,他給自己的小轎車安裝了ETC。

  2020年1月份以后,崔武律師發現,每次通行的時候,收費站都不顯示通行費,也不顯示賬上還有多少余額。

  崔武律師認為,ETC公司這樣做,侵犯了自己作為一名消費者的知情權。2020年1月16日,他向南京棲霞區法院提交了起訴狀,狀告ETC公司,也就是江蘇通行寶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崔武律師請求法院判令ETC公司立即整改,使他每次通過收費站時,能從電子屏獲知具體收費信息。

  崔武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在接受商品或者服務的同時,應該要知悉商品的有關信息,這其中包括價格信息。

  2020年元旦后,不少車主都已經發現,車輛通過收費站時,電子屏不再顯示收費信息。對此,一些收費站的解釋是,系統正在升級、尚未完善。ETC公司也回應稱,通訊費查詢預計要到2020年2月10日之后。

  對此,崔武認為,ETC調整升級,不能作為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一個理由。如果說系統在升級,可以換其他方式告知,比如說給消費者發一個短信,及時發一個短息告知本次通行收費多少錢。

  【律師起訴ETC獲網友、車主支持】

  對崔武律師起訴ETC公司的舉動,不少網友和車主都明確表示支持。

  車主們大都認為,消費者有權知道自己消費多少錢,自己付了多少過路費,最起碼自己要心裡有數。

  【法學專家:ETC系統改革需要公眾包容】

  收費站不顯示收費金額是否侵犯了車主的知情權,法律界也有不同的看法。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顧大鬆表示,除了收費站電子屏顯示之外,車主通過賬單查詢等手段也能獲得收費信息。后者也能保障車主的知情權。實質上,這是知情權的基本保障和充分保障的差異問題。

  顧大鬆還提到,ETC系統更新,需要一個磨合時間﹔目前出現的種種問題,交通部已經多次正面回應,並在著手完善。從長遠看,推廣、更新ETC系統,最終會方便車主,提高通行效率。

  顧大鬆呼吁社會公眾,更多給現在這些改革者留一些空間,更多包容的余地。

  推進ETC系統改革,還得多傾聽各方聲音

  就在這兩天,媒體報道了交通部的最新回應:ETC不顯示全程車費的問題已經獲得交通部的重視,交通部已經印發通知,保障公眾及時獲得通行費信息,同時研發相關設備,恢復在收費站實時顯示通行費信息。新生事物在誕生初期出現問題在所難免,如何面對、解決這些問題,一個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多多聽取各方的聲音,無論是車主抱怨,還是律師起訴,他們都是通過自己的方式和渠道表達聲音。ETC系統的完善離不開這些聲音,也希望這些聲音能讓ETC系統越來越好。(張清 章健)

(責編:黃竹岩、張妍)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