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月8日24時

2020年01月26日20: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蘇州: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月8日24時

  據蘇州市衛健委網站消息,蘇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6日發布通告,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8日24時﹔學校開學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17日24時。

  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3號)

  為維護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擴散和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蘇州實際,從即日起,實施以下措施:

  1.各地各單位最大程度動員離蘇人員不得提前返回蘇州,本地人員做到減少流動。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8日24時﹔學校開學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17日24時。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業(如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業除外。用人單位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2.對湖北等疫區來(返)蘇人員,在車站、碼頭、國省道、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進行檢疫查驗,並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不少於14天等措施。

  3.凡有兩周內湖北地區往來史、與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觸史的,必須主動到交通檢疫點或居住社區居(村)委會進行健康申報和體溫檢測,做好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戴好口罩,就近到發熱門診診治。

  4.鎮、街道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必須組織工作人員、轄區民警、志願者等主動上門,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方案(試行)》要求,逐戶排摸處置。

  5.一律停止集市、集會,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禁止任何餐飲單位和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群體性聚餐活動,已訂餐的應盡快取消或延期舉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頭一律不得參加聚餐。影劇院、娛樂休閑場所、網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場所,一律全面停止營業。養老機構、護理機構等一律實施臨時封閉管理。

  6.關閉部分交通路口,對開放交通路口實施集中檢疫查驗,具體由市公安、交通等職能部門公布。軌道及公交車等市內公共交通減少發車頻次。

  7.各行政、企事業單位要建立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機制,嚴格排查,發現情況及時處置。

  8.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市民應減少出行,不參加集聚性活動,做好居家環境衛生,出入公共場所時必須佩戴口罩,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如對本通告有關內容有疑問,請撥打12345電話進行咨詢。

  特此通告!

  蘇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6日

(責編:顧姝姝、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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