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下午,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復業時間的通知。以下為通知原文:
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更好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有關會議精神和 《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現將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復業緊急通知如下:
一、南京市域內所有企業復工復業時間不得早於2020年2月8日24時。
二、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生物醫藥、醫療器械、空氣淨化及衛生防護用品等生產單位,鋼鐵、化工等連續生產企業,以及市民生活必需的供水、供氣、供電、通訊、超市、農貿市場、農副產品供應等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正常經營。
三、確需提前復工復業的企業,須向經營所在區疫情防控指揮部作出書面說明,經同意后方可復工復業;復工復業的企業,需嚴格落實防控措施,及時組織人員管控和檢疫檢測,全面開展生產、作業場地及食堂等人員集聚區域的定期消毒,嚴格落實個人防護措施。
四、各相關企業要切實落實本通知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把各項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落實到位﹔要告知本企業離寧人員不得提前返回南京,必須待企業復工通知后返回南京﹔要強化 值班值守和安全生產各項責任制落實,確保企業安全。同時,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
五、各區政府、市各有關部門要抓好通知要求的落實和督查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流動和集中集聚,有針對性的幫助企業解決問題,確保社會平穩有序。
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