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第三批安全生產巡查反饋意見

2020年03月13日07:22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我省第三批安全生產巡查反饋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全面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江蘇省安全生產巡查方案(試行)》,省第七、八、九、十安全生產巡查組分別對省委編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巡查。日前,各安全生產巡查組按照省巡查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精神,分別向巡查對象反饋巡查意見,同時移交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問題清單和重大風險隱患清單。

巡查認為,近年來,省委編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注重系統治理,創新工作舉措,積極推動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努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取得明顯成效。同時,還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還不到位、安全生產工作措施不夠有力等問題。

省委編辦主要問題: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學習的經常性、系統性、深入性不夠,會議傳達的多、專題研究的少,在全面理解、融會貫通上還存在差距。安全生產編制供需矛盾仍然存在,推動地方安監機構編制落實有滯后情況。對市縣和基層的編制工作,有時過多地強調分級管理,缺乏有效的督促手段。對安全生產部門職責履行和機構編制資源整合的跟蹤問效做得不夠,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的問題。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要問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不夠扎實有力,“三管三必須”要求執行不盡到位,對指導重點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如何落實到企業研究不深、措施不多。重點領域安全風險防治和監管不夠到位,對化工園區和化工集中區評估工作需要全面推進,化工整治政策精准度不高、針對性不強,督促全省化工園區規范管理及化工企業提質、產業升級成效不夠明顯﹔民爆行業安全監管系統性、規范性不強,存在重檢查輕執法現象,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不夠。船舶修造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大。提升企業本質安全的措施不夠有力,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技改項目源頭管理的制度尚需健全﹔推動安全產業發展的力度有待加大,在行業規劃、項目安排、考核激勵等方面,還缺乏足夠有力的具體措施來提升企業本質安全。安全生產管理力量薄弱,對全系統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和業務培訓指導做得不夠﹔省市縣三級工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置不足,基層骨干力量、專業人才匱乏,部分人員對安全生產存有畏難、恐懼心理。

省交通運輸廳主要問題: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有差距,一些領導干部“三管三必須”執行不到位,主動擔當勁頭不足,想問題做事情存在麻痺鬆懈思想。行業監管不夠到位,安全生產制度體系仍需完善,對市縣督導不夠到位,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缺乏有效手段﹔監管執法隊伍專業素質、業務能力、年齡結構與安全監管實際要求不相適應﹔跨區域跨行業的安全聯動管控機制不健全,部門之間聯合治理車輛超限超載的合力還未形成,許可、執法、動態監管等數據未實現共享,聯合懲戒的機制未形成。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不夠扎實,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預防體系還不完善,未按要求開展防控風險論証,安全風險隱患和整改措施清單未實現動態管理,部分隱患整改的督促落實不夠到位。應急救援體系和機制薄弱,監管聯動機制不完善,省、市、縣三級交通運輸應急指揮協調不夠通暢,應急救援力量和裝備物資不足。

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主要問題:安全生產責任傳導不到位,沒有系統地把安全發展理念納入各級干部培訓內容,下屬單位中長期規劃中安全第一思想體現得不夠到位,存在上熱下冷現象﹔公司及下屬單位安全總監制度落實不及時,安全生產部門設置不盡合理,安全管理隊伍力量配備不足。安全生產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對風險辨識、雙重預防體系建設、經濟政策執行等工作督查不夠具體,對事故問責制度還需完善﹔隱患分級管理不夠,一些場所排查整治過程不閉環﹔部分單位對項目發包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現象﹔對應急預案評審、修訂不及時,培訓未做到全覆蓋。安全風險管控措施有待強化,對道路、橋梁、隧道等設施超負荷運行和結構老化的矛盾缺乏應對措施﹔對高速服務區升級改造后人車密集容易引發事故缺乏及時有效的應對預案﹔對加油站、危化品車輛、充電樁混存等重大隱患的治理措施不夠得力。

巡查指出,四家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擔負起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對照巡查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並上報整改方案,堅持立行立改、標本兼治,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各巡查單位整改方案和落實進展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抓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產復工中的安全生產工作,將安全作為復產復工的前提和基礎,深入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及時整改消除,切實把好安全關。(方思偉)

(責編:蕭瀟、張妍)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