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考改革政策解析:為什麼說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有利於維護高考公平

2020年03月16日21:08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深化江蘇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解析(五)| 為什麼說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有利於維護高考公平

  荔枝新聞訊 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石,高考公平則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高考模式的改革,事關教育資源的公平分配,事關每一個學子的前途和命運。我省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細化配套政策中的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提升新時代高校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維護高考科學性與公平性的內在要求。

  一、保障機制的研制過程

  根據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工作部署,我省於去年10月份啟動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的研制工作,科研部門會同研制專家組,先后研究了錨定校准法、均衡法、分值等級法、托底法等多種方案,借鑒了浙江、上海等先期高考改革省市的先行經驗,並廣泛征求基層意見和開展專家論証,再經相關決策程序后,建立了保障機制。在專家論証環節,我省邀請了國家及兄弟省市專家組成高級別專家組進行論証,專家組一致認為:江蘇出台新高考再選科目保障機制很有必要﹔江蘇根據學生選科實際,確定首先實施化學科目保障機制,並將保障比例定為25%,有充分依據也是可行的﹔江蘇要做好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的各項相關工作,推動這項機制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保障機制面向全部四門再選學科

  保障機制是以選科人數總量均衡和各門選科學生學習能力分布均衡為基礎,引導均衡選科是實施等級賦分的重要基礎。我省針對高中學生選科的實際情況,在高考綜合改革制度框架內,面向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等四門學科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不是單獨針對某一學科建立的。也就是說任何一門再選科目如果出現考生選考比例明顯偏低、嚴重失衡的情況,都可在充分論証的基礎上研究確定保障比例,用於計算該再選科目考生等級賦分的基數,以促進更好滿足國家對該學科的人才需求,保証高考公平公正。我省因化學學科選科人數佔比偏低,先實行化學科目保障機制。研制專家組依據相關學科(專業)對化學科目選考要求和全國高校近5年面向江蘇的招生計劃數進行科學嚴謹的測算,確定化學科目保障比例為當年高考總實考人數的25%。

  三、保障機制是一種動態保障

  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並對化學學科實行保障,並不是現在就決定2021年高考時一定會啟動此項機制。按照政策,當化學科目實考人數低於當年總實考人數的25%時,啟動化學科目保障機制﹔當等於或高於25%時則不啟動該機制,以實際參加化學科目考試的人數為等級賦分基數。這一保障機制的推出,會使一部分考生增加選考化學的信心,轉而改選化學﹔再加上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的推進,部分應用型本科院校加入提前招生的行列,實際參加高考的總人數還會有所減少,這樣一增一減,2021年高考時江蘇選考化學的人數佔比也有可能達到或高於25%,那麼保障機制就不啟動了。

  因此,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一種動態的政策供給,是在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反復評估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的,可以備而不用,但不能用而無備。

  四、保障機制的本質是科學引導

  此次我省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到底保護的什麼:保護的是高考的科學與公平。但我們更要看清,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是一種政策引導。此前,浙江、上海等地在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出台了物理選考科目保底政策,積極引導學生合理選科,有效緩解了高校理工科招生計劃與物理選科人數不匹配的矛盾,這就是再選科目保障機制所發揮的功效。

  “保護”是預防發生,“引導”則是通過建立機制引導學生自主選擇,引導高中學校科學安排選科工作,從而有效避免出現因選科失衡而與高校選才結構及國家人才需求結構發生偏差的狀況。因此,保障機制的本質是科學引導:引導的是均衡選科,引導的是合理的人才結構,引導的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引導的是學生成長成才,引導的是健康教育生態。這正是建立再選科目保障機制的深層意義所在。

  再選科目保障機制這一制度設計,將鼓勵更多學生選擇對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學科作為高考選考科目,使新高考方案更加科學、更加有效、更加精准,呼應百姓的訴求,保障考生利益,促進社會公平公正。同時,這一制度也推動高校更加注重特色發展,提高差異化競爭實力,將招生與培養、管理工作高度聯動,以大類培養維系大類招生,最大限度降低區域和家庭背景等導致的差異和不公平,並為考生完成大學學業后的就業提供更多可能性,更好保障和促進學生的職業發展。

  政策全文,戳這裡>> 江蘇省教育廳發布: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工作

  更多解析,戳這裡>> 深化江蘇高考綜合改革政策解析

(責編:張妍、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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