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波濤:為市域治理現代化提供更優質檢察產品

2020年03月29日12:55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為開辟“中國之治”新境界擘畫了新藍圖。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融入和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檢察機關的政治責任和擔當。我們必須清醒認識到,隻有更加自覺地推進檢察履職能力現代化,檢察機關也才能更為有效地助力“中國之治”,才能更有深度地融入發展大局。

對於無錫檢察機關而言,必須以更具前瞻性、創新性的思維,主動思考如何破題、如何切入、如何為檢察履職能力現代化交出一份合格的無錫檢察答卷、為一地一域治理貢獻檢察智慧和力量。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聚焦檢察履職能力現代化建設,圍繞“爭當全省檢察機關科學發展排頭兵、爭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示范院”的“雙爭”目標,堅持“常態工作常態做,重點問題重點抓”,在不折不扣落實上級檢察機關各項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礎上,結合無錫工作實際,在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加強檢察公益訴訟、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快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步伐等方面力求新突破,為高質量發展和市域治理提供更優質的檢察產品。

以精准調研創新機制為切入點,推進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實現新突破

當前,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決不是簡單的經濟問題、法治問題,更是民生問題、政治問題。去年底,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當前最為迫切的是如何實現對民營企業的依法平等保護。圍繞這一重點,無錫檢察機關將在三個方面著力:樹立司法謙抑理念。司法機關在行使權力的時候應當秉持謹慎和克制,要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對於涉企案件,我們必須牢固樹立司法謙抑理念,把准法律政策界限,能不捕的就不捕、能不訴的就不訴、能不判實刑的就提出寬緩量刑建議。司法實踐中,需要用好用足用准相對不起訴權,推動更多涉企輕罪案件在檢察環節得以終結。此外,在理論和實踐層面可以進一步研究論証在涉企案件辦理中引入附條件不起訴制度,將其作為相對不起訴制度的有益補充。推動完善政策制度體系。民營企業司法保護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需要法院、檢察、公安、紀委監委等機關的共同參與,檢察機關只是其中一環,不可能包打天下。檢察機關自身在制定服務保障民營企業發展的工作意見的同時,還要及時提請黨委政府出台全局性意見,促進完善政策制度體系。這需要深入民營企業開展更加精准的專題調研,摸清企業的涉法訴求,找准民營企業發展的堵點、難點和痛點。無錫檢察機關在調研重點上做到“三個聚焦”:聚焦轄區實際,選擇最難以解決、最為迫切的區域性、行業性突出問題﹔聚焦企業關切,圍繞超期羈押、涉案財產處置、案件久拖不決等事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問題,對排查出的案件逐一清理﹔聚焦社會熱點,比如就新冠疫情期間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合同糾紛、勞動爭議、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涉法涉訴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提出對策建議,促進提升市域社會治理水平。積極創新機制方法。探索建立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犯罪預防機制,推動已辦、在辦的涉企案件成為預防民營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違法犯罪的鮮活資源,梳理近年來民營企業涉罪集中的領域,提出有針對性的預防建議,打造民營企業犯罪預防無錫“教科書”。探索建立辦案影響評估機制,通過對企業運行狀況及其可能影響的分析研判,慎重把握入罪門檻,慎重把握辦案時機方式,慎重把握訴權的自由裁量,防止涉企案件強行流轉、帶病起訴﹔履行檢察主導和審前過濾職能,必要時可主動聽取工商聯、行業主管等部門意見,用足用好法律規定的不起訴權,力爭推動更多界限不明以及輕緩犯罪在檢察環節得以終結。探索建立民營企業信訪快速處理機制,建立健全民營企業信訪綠色通道,對民營企業控告、申訴、舉報案件,實行專人負責、優先辦理、跟蹤督辦、限期反饋﹔突出工作時效,絕不能在檢察環節貽誤企業發展時機,在保証辦案質量的前提下,依法從快辦理,及時阻止侵犯企業權益的行為,及時為企業挽損止損。此外,從理論和實踐層面可以對暫緩起訴協議制度進行研究探索,盡管在學界還存在一些爭議,但暫緩起訴協議制度符合“各方利益兼得”的基本原則,可以推動換取企業建立具體有效的合規計劃。這是檢察機關處理涉企案件的有效手段,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極好途徑,可以在充分預見、有效管控風險的基礎上適度予以探索。

以率先探索公益損害風險防控為切入點,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實現新突破

公益訴訟檢察工作是檢察機關參與國家治理的重要抓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要“拓展公益訴訟案件范圍”和“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這為檢察機關實踐和發展公益訴訟制度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更為廣闊的舞台。近年來,無錫檢察機關不斷加大公益訴訟的探索力度,積極運用無人機巡航、區塊鏈、衛星遙感技術、快檢中心等科技供給破解線索發現、調查取証等難題,這已成為無錫檢察公益訴訟的鮮明特點和獨特優勢。下一步,我們將繼續發揮好這一優勢,在守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上彰顯更強作用。優化公益訴訟辦案結構。加大獨立民事公益訴訟的辦案力度,對部分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探索由基層院自行提起,把兩級院的積極性都激發出來。優化行政公益訴前程序與訴訟的關系,對以前包括今后辦理的訴前程序案件進行梳理排查,通過“回頭看”進行二次監督仍不整改的,敢於亮劍、堅決履職。拓展“等”外領域公益保護范圍,根據最高檢要求,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不僅要把法律明確賦權領域的案件辦好,還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辦理群眾反映強烈的其他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完善公益損害風險防控機制。2019年我們在全國率先提出並實踐公益損害風險防控工作,這項全新探索獲最高檢領導充分肯定。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通過不懈努力使公益損害防控工作真正在全省乃至全國產生示范性引領性的影響。打造一個基地,傾力打造公益損害防控基地,將“預防為先、訴防結合、標本兼治”的理念外化成生動的教育展示平台,擴大公益損害風險防控的輻射面。建成后,可以面對所有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社會公眾開放,開展有針對性的警示教育活動。構建一個格局,加強與行政機關協作聯動,積極會簽公益損害防控協作文件,逐步凝聚公益損害風險防控共識,竭力擴大公眾知曉度和工作影響力。適時推動在全市形成由司法機關、行政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共建共享的公益損害防控大格局。提升公益訴訟工作影響力。辦理重大、有影響的典型案件是服務大局最直接的手段,也是提升公益訴訟檢察貢獻度最有效的方法。隻要抓住重點、用對氣力,辦理重大有影響案件就不是一件難事。這個氣力就在於把准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中跳動最劇烈的脈搏,就在於明晰黨委政府及老百姓重點關心關注的點面上。如果檢察機關在野生動物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等領域聚焦發力,成功辦理一批公益訴訟典型案件,就牢牢抓住了服務大局的最佳結合點和切入點。提升公益訴訟影響力,必須厚植典型案例的生成土壤,將發現、培育精品案例貫穿於辦案全過程。我們將繼續深化民事公益訴訟訴前和解的運用,使這項機制創新在實踐中不斷煥發旺盛的生命力、感召力和影響力。同時努力挖掘、培育一批全國全省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件。

以履行刑事訴訟主導責任為切入點,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實施實現新突破

在今年的全國檢察長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對檢察機關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明確強調要“履行好刑事主導責任”,並專門提出“有力、平穩”的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平穩”的要求,主要體現在適用率上﹔而貫徹落實“有力”的要求,除了要在審判環節切實提高量刑建議質量外,更要在檢察環節用准用足用好不起訴權。辦案實踐中,根深蒂固的追訴慣性、檢警關系的考量、案件評查的掣肘、審批流程的繁瑣、附隨程序的增加及業務能力的欠缺,是導致不起訴適用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依法用足用好不起訴的法律賦權,既是在刑事訴訟特別是檢察環節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應有之義,也是這項制度的機制性保障。全面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整個刑事訴訟特別是檢察環節的落實落細,需要把握好兩個方面:准確理解和把握高檢院“可用盡用”的要求。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受罪名和刑罰輕重的限制,符合適用條件的都應當適用。在具體把握上一定要保持理性的態度,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秉持實事求是的態度。絕不能將“可用盡用”簡單等同於“適用率越高越好”,必須重視並兼顧好適用率和適用質量的關系。我們必須認識到,落實這項制度,不僅僅是為提高辦案效率,最根本的在於化解矛盾、減少對立、促進和諧,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更實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實提高量刑建議質量。檢察機關提出合法、精准、理性的量刑建議,對於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功能,提升司法效率,化解社會戾氣具有重要意義。在確定刑建議已成為發展趨勢、智能輔助系統和更大范圍《量刑指導意見》即將推行的當下,必須提高自身量刑建議的能力,解決個案量刑建議精准化問題。提高量刑建議能力的途徑有很多種,如集中培訓、溝通交流、邀請法官授課等,但更重要的是在實戰中錘煉和思考,總結各類案件量刑規律和標准,敢於提出確定刑建議,真正讓法官採納、讓當事人信服。

以體系化的綜合研判平台研發為切入點,推進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新突破

信息化建設是檢察監督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引擎”。今年是無錫檢察機關持續推進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的第四個年頭,也是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由量變到質變跨越的關鍵之年。加強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必須正確處理數據採集和平台研發的關系。數據採集工作是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的根基,再完美的研判平台,離開數據的支撐,隻能是“聾子的耳朵”。綜合研判平台是推動檢察監督信息化跨越發展最重要的抓手,是“皇冠上的明珠”,再海量的數據,沒有科學研判平台的加持,也隻能是鏡花水月。經過三年來的持續發力,我們的檢察監督數據框架基本形成,檢察監督數據庫建設初具規模。今后一段時期,在持續抓好數據採集的基礎上,我們將聚焦科學化、智能化、人性化和體系化,按照框架搭建、重點推進、分布實施的方法路徑,著手打造檢察監督大數據綜合研判平台。注重系統思維。在體系化框架搭建中,注重考慮子模塊與平台之間、子模塊與子模塊之間有機聯系、相互支撐、無縫對接,打破數據孤島,使綜合研判平台真正實現“數據互通、模塊兼容、一鍵登錄、全網通用”。緊貼實戰需求。堅持需求導向,將刑事訴訟監督、公益訴訟、認罪認罰從寬、刑罰執行監督、信訪預警等司法辦案中最急需、最重要的職能作為攻關重點,緊扣實戰需求,梳理出關鍵監督點,再逐步完成AI人工智能、數據建模、線索分級管理等支撐層建設,基本實現對監督線索的智能發現、智能研判和智能決策的目的,努力使復雜的技術模型轉化成便捷的場景應用。循序漸進推進。秉承“由易至難,由簡至繁,分期推進,年臻完善”的基本思路,具體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期(2019年)主要任務是編制公益訴訟、知識產權監督要點及對應數據源表,實現對應職能檢察監督的智能研判,現已初步完成。第二期(2020年)主要任務是編制刑事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事執行監督要點及對應數據源表,實現刑事訴訟監督的全要點全流程智能研判。第三期(2021年)主要任務是編制部分自偵、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應用要點及對應數據源表,初步實現部分自偵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的智能研判。通過兩年的努力,使無錫檢察監督信息化建設理念體系、數據體系、平台體系、制度體系更趨成熟,在促進“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中的實戰應用更趨良好,力爭為全國、全省檢察機關監督信息化建設貢獻更多的無錫檢察智慧。

(作者為江蘇省無錫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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