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匯點訊 記者今天獲悉,南京市下發《關於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並且公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學校等各個學段的收費標准,各學校本學期社會實踐活動費暫不收取。
為做好開學前准備,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南京市發出五點通知:一、請各學校(幼兒園)開學前將《教育收費公示表》在校內公示欄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二、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開學第一個月按實際在園天數收取,后面月份按月收取。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學校本學期社會實踐活動費暫不收取。四、各學校在嚴格執行教育收費項目和標准的同時,還應在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項目上堅持家長自願原則。五、各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伙食費、住宿費、校服費等方面積極採取減免措施。(劉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