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台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新辦法:適用服務期

2020年04月10日16:05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新聞發布會現場。李子佩/攝 

人民網南京4月10日電(李子佩)不再統一硬性要求筆試成績不低於30%、對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以採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可根據擬招聘人數等額或差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10日,江蘇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對新出爐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以下簡稱“新《招聘辦法》”)進行解讀。

公開招聘制度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基本制度之一,是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主渠道。原《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於2012年1月1日實施,至2019年底,全省各類事業單位根據該辦法共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24.52萬名。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朱從明介紹,與舊版相比,新《招聘辦法》堅持黨委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與符合工作實際相結合、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突出政治性,保障公平性,提高科學性,落實自主性。

據了解,此次新《招聘辦法》創新提出了建立招聘人員服務期制度。按照規定,新招聘人員都應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如確實不適應招聘崗位,可以與招聘單位協商解除聘用合同,符合《江蘇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規定要求的,可以隨時與單位解除聘用合同,但不能不辭而別。新聘用人員服務期制度實行后,應聘人員參加應聘將會謹慎一些,招聘單位特別是基層事業單位,也可以及時掌握工作人員的真實想法,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留住人才。對於服務期制度,新《招聘辦法》實施前招聘的人員不受影響。

同時,基層事業單位招聘人才將更加便捷、自主。新《招聘辦法》明確,高等院校公開招聘自行組織,其他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隻要有人事機構,也可自行組織。同時,針對基層事業單位招人留人困難等重點難點問題,明確對特殊行業、特殊專業、經濟薄弱地區,或層次要求較高等招聘困難的崗位,可降低開考比例。

朱從明表示,新《招聘辦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完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規體系,構建起更加務實高效科學規范的用人機制,把各方英才聚集到黨和國家事業中來,同時也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多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責編:唐璐璐、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