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出台38條政策意見 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2020年04月10日16:25  來源:海門之窗
 
原標題: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日前,我市出台了《關於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的目標。

《意見》主要從鞏固核心企業支撐能力、增強中小企業發展動力、提升民營企業創新潛力、激發企業對外開放活力四個方面提出了30條政策意見,對稅收、用地、融資、人才獎勵予以明確,全力促進實體經濟做大做強做優。同時,將每一項政策意見落實到每一個具體責任部門,確保企業充分享受優惠政策,助力企業發展。

鞏固核心企業支撐能力主要包括鼓勵擴大規模、鼓勵有效投入、鼓勵優質項目、鼓勵資本運作。在鼓勵擴大規模上,圍繞推進企業梯度發展、推進企業兼並重組、推進發展總部經濟、推進發展支柱產業等四個方面進行獎勵。工業企業、領軍企業當年應稅銷售增幅越高獎勵越多,其中工業企業最高獎勵500萬元,領軍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對成功收購符合產業鏈整合或新興產業發展方向的市內外企業給予補助,其中對列入我市“1532”工業大企業培育庫的企業,最高獎勵限額提至200萬元。對總部經濟按其主要經營指標進行綜合評分,分類給予獎勵。對支柱產業給予個性化獎勵。在支持工業企業設備投入上,重點支持工業企業設備投入、企業軟件投入。對工業企業按照新增設備投資額給予分檔獎勵,最高補助限額2000萬元﹔對當年軟件投入,最高獎勵限額50萬元。在鼓勵優質項目上,重點支持重大項目投資、推行土地差別化定價、支持服務業重點項目,其中單個重大項目最高補助額不超過1億元﹔服務業重點項目最高獎勵限額50萬元。在鼓勵資本運作上,重點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支持企業資本投資,全力推進本市企業境內外上市挂牌,按工作進度給予工作經費獎補﹔支持企業資本投資,對募資投向、配股增發、並購重組企業給予獎勵。

增強中小企業發展動力主要包括壯大市場主體、降低經營成本、破解融資難題、減輕稅費負擔。促進小微企業進規模,對當年新進規工業企業、服務業批零住餐企業,分時分檔進行獎勵。鼓勵企業開拓市場,對企業參加政府組織或權威省級以上行業組織安排的各類展會給予補助。支持職工技能提升,對有培訓能力的企業自主舉辦經人社部門備案的職工技能提升培訓班,按600至1200元/人的職業培訓補貼標准直接補助企業﹔開展海門市“技能大師工作室”認定,對獲評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降低企業要素成本,降低企業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價款壓力,擴大天然氣市場覆蓋面,對日用氣量較大的企業實施相對應的階梯價格﹔積極落實階段性降低用電成本政策﹔放大擔保轉貸功效,創新金融產品服務,落實稅收減免政策。

提升民營企業創新潛力主要包括加快自主創新、提升品牌質量、促進兩化融合、加強人才支撐。加快培育創新主體,設立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專項資金,鼓勵企業提升自主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能力。提升企業研發攻關能力,對科技成果轉化、關鍵技術攻關及推廣予以獎勵。高質量推進雙創載體建設,對新認定的國家、省級和南通市級各類平台載體給予不同獎勵。鼓勵質量強企,對獲得各級政府質量獎和經權威部門評價確認的體系認証和江蘇省級質量信用企業的給予獎勵。鼓勵標准制定,推進品牌創建,均按不同等級予以獎勵。提升信息化水平,推進“裝備制造業+互聯網”融合發展。強化人才要素保障,加大對各類人才的獎勵。

激發企業對外開放活力主要包括鼓勵企業走出去、鼓勵做大離岸在岸規模、打造外貿發展新業態、深化金融信保合作。對企業走出去投資補助最高不超過800萬元,離岸外包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外貿新業態最高獎勵不超過100萬元。金融信保合作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同時,對列入我市“1532”工業大企業培育庫中的企業、重點骨干企業、重大項目相關獎勵扶持事宜可“一事一議”。鼓勵企業積極申報上級各類獎勵資金,上級和本級獎補政策不得重復享受,上級相關獎補資金低於本市的部分由市財政補差。(劉海瀅)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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