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寶應一女子搭順風車復工 遇車禍身亡

2020年04月11日16:18  來源:揚子晚報
 
原標題:搭順風車復工,遇車禍身亡

  揚子晚報訊(通訊員 施偉 姜海波 記者 陳詠)寶應一女子復工途中不幸遭遇車禍身亡,人民調解及時介入,該女子最終獲賠91萬元。10日,記者從寶應縣司法調解中心了解到這一案例。

  今年2月16日上午,寶應女子朱某響應復工復產號召,搭乘賈某駕駛的順風車回南京上班。不料,途中遭遇事故,車輛在南京六合段發生側翻,朱某被甩出車外,不幸身亡。朱某的家人倍感傷心、無助之時,聯系了該縣一家司法調解所,請求就死亡賠償問題組織協調。司法所負責人隨即帶上2位調解員,驅車趕到南京后,就和南京交警牽上了線,不僅拿到了全套案情資料,還經由綠色通道,提前獲得鑒定報告。

  肇事司機賈某很快被約談到位,交涉過程中,調解人員確認賈某對釀成事故應負主要責任。走司法程序,還是力促和解?賈某表示願意通過給付賠償,爭取諒解,努力把事情的負面影響降到最小。

  記者了解到,這起案件具體處置起來,很不容易。主要是因為涉及特殊時期的意外死亡,死者年紀很輕,賠償數額較高。作為一名來自小縣城的順風車司機,收入不多,要他承擔高額費用,確實困難。出於對現狀的考量,調解人員組織多輪協調,在理性溝通的基礎上,對賠付標准進行調整。尤其是在獲悉賈某恐難獲得商業險理賠的信息后,制定出一套機動方案,即:賈某在支付死亡補償金、喪葬補助金、精神撫慰金共91萬元的前提下,再額外認領5萬元賠償責任,屆時如能獲得理賠,則這筆錢將被一並交付給死者父母﹔如不能,則將5萬元仍退還給賈某。

  經過協調,雙方一致接納了分五期賠付的建議,但是否能夠確保執行到位,卻依然存在變數。調解人員提議,將房產質押作為補充條款,納入約定。3月13日,當事雙方折返寶應,一道前往當地不動產局,現場辦理了商品房抵押手續。按追加條款規定,賈某名下的房產如能在今年10月底前售出,則所得款項直接打到朱某父母的戶頭﹔如未能及時變現,則將在進行專業評估后,辦理過戶手續。這麼一來,本來充滿變數的賠付履行問題,得以一錘定音。

  據了解,目前,首筆12萬元賠付款已支付到位。用於抵押的商品房,也依約正在出售中。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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