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培訓機構何時恢復正常?教育廳發最新通知

2020年04月12日07:43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培訓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要求公布

  省教育廳10日發布《關於明確2020年春季培訓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相關要求的通知》,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嬰幼兒照護機構恢復線下集中培訓(照護)活動的時間在當地中小學全部開學后由各設區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指揮機構確定。

  通知要求,各地參照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編寫的《中小學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幼兒園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指導機構全面做好復課前后的各項防控工作。要督促機構在參照執行學校防疫要求的基礎上,針對培訓機構特點,再進一步強化重點防護,著力建立與疫情防控相適應的教學運營常態化機制。

  對培訓場地要做好空氣消殺,並應持續開窗通風﹔在不具備開窗通風條件時,在每批次培訓結束后,應使用紫外線殺菌燈照射消毒,按照每立方米1.5瓦計算紫外線殺菌燈管需要量,每次持續照射時間15-20分鐘。做好空調及濾網消毒,使用次氯酸鈉類消毒劑,對空調進出風口每天擦拭消毒1次﹔過濾網每周浸泡消毒1次,每次浸泡10-30分鐘后,用清水沖淨晾干。

  針對機構教職員工和學員流動性強等特點,對所有計劃上崗的教職員工尤其是外籍教職員工進行點對點排查,准確了解其外出情況、接觸史等關鍵信息,並通過蘇康碼、疫情防控行程証明,逐一核對追查,截屏留檔。復課前14天起至疫情防控結束,每天通過“江蘇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台”報送當日數據。

  嚴格執行國家對校外培訓機構生均場地面積規定。督促機構通過課程調整、預約上課等形式,合理控制同一時段內的學員數量。室內教學時,教師學員全程佩戴口罩參加培訓﹔應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嚴格出入管理,對符合來訪條件的入學咨詢人員,要佩戴口罩,進行體溫檢測,填寫相關表格,如實填寫出入時間、事由和校方對接工作人員等信息。接送學員的家長,要設置相對獨立等待場所,配備消毒設備,注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王 拓)

(責編:馬曉波、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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