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的上路行駛,遏制相關交通事故的高發態勢,南京交管部門今天表示,南京電動自行車的治理即將"加碼":懸挂外市電動自行車號牌的車輛將不得在長江以南、繞城公路以內的區域行駛。目前,限行方案已上報待批,最快5月1日起實施。

長江以南、繞城公路內 擬下月起禁行外牌電動車
針對非南京本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南京交管部門此前曾發布過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及:自2020年5月1日起,懸挂非本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南京市長江以南繞城公路以內的區域行駛。南京交管部門今天表示,經過意見征集等程序之后,目前限行方案已上報待批。

南京市公安交管局宣傳室民警曾策力解讀說:“限行規定正式實施后,對於外市牌照的電動自行車,在這個禁行區域內行駛將面臨到闖禁區的處罰。如果在南京生活,但是電動自行車是外地號牌的,隻要符合新國標的標准,就可以攜帶車輛的行駛証以及相關的登記証明到南京車管所對車輛進行提檔轉籍,換發南京電動自行車號牌。”

超標車臨時信息牌年底到期 明年起再上路將受罰
除了挂外地牌照的電動自行車之外,南京目前還有不少車主騎的是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去年4月15日至7月15日期間,作為新老國標過渡期的臨時性舉措,南京交管部門為13萬多輛未上牌的超標電動車發放了臨時信息牌。交管部門提醒,臨時信息牌隻能使用到今年年底。

南京交管部門提醒駕駛臨時信息牌車輛的車主,在今年年底臨牌到期之前處理手中的車輛。“從2021年開始,懸挂臨時信息牌的車輛將不得在南京區域內行駛。仍上路行駛的將按照無牌上路實施處罰,罰款50元並扣車。”
(來源: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田甜 編輯/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