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旁民房存違建 揚州大橋鎮城監大隊長稱沒執法權

2020年04月27日14:45  來源:現代快報全媒體
 
原標題:國道旁民房存違建,揚州大橋鎮城監大隊長稱沒執法權

4 月 23 日,揚州市江都區大橋鎮有居民向現代快報反映,345 國道路邊該鎮嘶馬村境內一處用來開超市的民宅,在未取得相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在一樓平房上違規加蓋二層,周圍群眾多次舉報違建,但一直沒有得到解決。當天,現代快報記者趕赴當地進行調查,官方確認此處確實屬於違建,但面對記者採訪,該鎮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蔡盛表示,對於拆除違建,他們沒有執法權。

△違建現場 舉報人供圖

國道旁的民宅違建 100 多平米

4 月 23 日下午,記者來到居民舉報的江都區大橋鎮嘶馬村五圩組的愛家超市,在現場看到,愛家超市招牌上橫著一塊近兩米高的廣告牌,如果不仔細看,發現不了樓頂有違章建筑。走進旁邊巷道可以看到,一樓上面確實加了一層房屋,房屋西側窗戶與隔壁居民家緊挨著。

"我因考慮到安全,花了幾萬元在自家平台上加裝了陽光棚。"住在愛家超市西側的朱某將記者領到了自己家一樓平台上。朱先生說,隻要打開窗戶,就可從對方 2 樓進入他家平台,直抵他家中。"我親眼看著他們搭建違建,卻沒有辦法阻止。"朱先生說,違章建筑不僅有安全隱患,還對他家採光造成不少影響。

朱先生告訴記者,此處違章建筑也是這戶人家分多次建設的,去年 10 月底,違建進入"瘋狂階段",發現這個情況后,周圍的鄰居一起向村裡以及鎮裡舉報多次,但到目前為止,違建都未拆除。村民汪女士說,發現違建后,她以及家人給相關部門打電話、上門舉報不少於 10 次,也沒任何效果。

△違建導致隔壁鄰居被迫安裝陽光房

職能部門認定違建卻說沒執法權

隨后,記者來到嘶馬村村委會。在村委會,記者未見到相關負責人。村委會工作人員幫助記者電話聯系到該村黨總支書記奚家泉。奚家泉表示,愛家超市主人姓劉,屬於民宅,然后用了部分房屋做門面開超市,加蓋的 2 樓建筑有 100 多平米,確實為違建。至於為何沒拆除,他表示,事情已經在處理,根據"三拆三整治"要求,這些違建最終肯定是要拆除的。

接著,記者來到大橋鎮城鎮管理監察大隊,負責處理此事的副大隊長袁進因有事外出。電話中袁進以接受媒體採訪需得到上級部門批准為由,拒絕了採訪。記者隨后再次聯系袁進,袁進剛說兩句話,就換成了另外一名男子。這名男子說,他們在大橋鎮佘坂村村委會。記者來到佘坂村村委會時,並未見到副大隊長袁進,自稱是大橋鎮城鎮管理監察大隊大隊長兼佘坂村黨支部書記的蔡盛接待了記者。

"這家 2012 年開始在房頂動工,就有意向建設二樓,當時就有執法人員現場進行勸止,並對其進行拆除。" 蔡盛介紹,接到舉報后,他們派人到現場調查情況,發現劉家正在進行外牆粉刷。在現場,他們下達了限改通知書和停工通知書。到目前為止,現場未再施工。后來下發自行拆除通知書,但對方拒絕簽字。

蔡盛表示,劉某在房頂上建房子未取得相關批准,確實屬於違章建筑,但是他們對違章建筑查處和強制執行,有一定的難度,因為大隊沒有執法權,舉報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生效后,在法院的牽頭下,他們可協助法院,對違章建筑進行強制拆除。記者提出,沒有執法權,那麼之前下發的停工通知書、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等手續是否違法,他表示雖然沒有執法權,但不能放縱不管。

那麼劉某家的房屋既然是違章建筑,所在的大橋鎮城鎮管理監察大隊究竟有沒強制拆除的權利?記者在該大隊看到一份關於對該鎮楊橋村三戶違章建筑強制拆除的方案,方案中顯示,這 3 戶違建均在 345 國道邊。對此,蔡盛 4 月 24 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這 3 戶是臨時搭建的建筑,影響交通,他們是協助交通等部門拆除。

那麼大橋鎮城鎮管理監察大隊究竟有沒執法權?

對此,揚州市江都區司法局執法協調監督科一位朱姓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在鄉、村庄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証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至於此處是否在規劃區內,朱姓工作人員和蔡盛大隊長均表示,因為涉及規劃,他們並不清楚。但舉報人表示,此處是否在鄉、村庄規劃區內,作為城鎮監察大隊應該在第一次受理后就搞清楚。

職能部門和所在村委會都認定是違章建筑,此處違建究竟又該誰拆除,現代快報將繼續追蹤。(韓秋)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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