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江蘇將每月通報未及時發放工資項目 加大欠薪懲戒力度

2020年05月03日08:15  來源:現代快報
 
原標題:江蘇下月起將每月通報 未及時發放工資項目 第A3版:特別的五一假期

  今年5月1日起,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正式實施。日前,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簡稱省住建廳)下發《關於認真貫徹落實條例 扎實推進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至5月30日24時止,全省在建工程項目的實名制管理數據必須實現與各設區市、縣(區、市)實名制管理平台無縫對接。自今年6月份起,省住建廳每月對未實施實名制管理、未按月及時發放工資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列單通報,並列入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企業名單。

  《通知》規定,所有施工人員基本信息必須錄入實名制管理平台,實名制考勤信息與工資發放信息每月進行工時考勤比對,由本人簽字確認,作為台賬資料依法保存。

  《通知》要求,農民工工資應按其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核算並確認的工資明細表按月足額支付。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開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應當依法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通知》指出,要簽訂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開戶銀行三方保障協議(或合同),有效提高工資專用賬戶的開戶率、工資保障到位率,做到應開盡開。建設單位要及時將工程款中農民工工資部分按月單獨撥付到工資專用賬戶,用於支付工程項目建設中產生的農民工工資,工資總額應在工程總價的20%左右。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通知》明確提出,到2020年5月30日24時止,全省在建工程項目的實名制管理數據必須實現與各設區市、縣(區、市)實名制管理平台無縫對接,做到實時傳輸,傳輸的信息數據作為各地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實名制管理專項監管。

  同時,各設區市、縣(區、市)和施工企業自建平台以及實施“智慧工地”管理的實名制考勤數據、人員信息、工資代發等數據均納入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平台的數據監管范圍,同時作為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監管內容,要堅決打通信息數據傳輸的堵點。

  要加大拖欠行為的懲戒力度,建立定期通報機制。省住建廳自今年6月份起,每月上旬根據全省實名制管理平台信息數據,對未實施實名制管理、未按月及時發放工資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列單通報,並列入全省拖欠農民工工資預警企業名單。對新取得施工許可証的工程項目應及時將人員信息、專用賬戶開設等基本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系統。

  對連續3次被通報的施工項目負責人列入個人失信名單。對連續3次被列入預警企業名單的企業作為重點監管,相應扣除企業信用分。對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企業,一經查實,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失信企業名單,扣除相應信用分並限制市場准入,報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此外,《通知》要求,對未按時將工資款撥付至工資專用賬戶的建設單位,將報送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省范圍內依法實施通報和聯合懲戒。(張瑜)

(責編:黃竹岩、張鑫)

江蘇要聞

給領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