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江蘇重大涉企政策必須有企業家參與制定

2020年05月06日14:35  來源:交匯點新聞
 
原標題:6月1日起,江蘇重大涉企政策必須有企業家參與制定

近日,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印發《江蘇省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實施辦法(試行)》(蘇發改經改發〔2020〕413號)(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從6月1日起,江蘇重大涉企政策必須有企業家參與制定,進一步增強涉企政策的科學性、規范性、協同性,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為推動江蘇高質量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20條具體辦法 建立起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問計求策的程序性規范

企業家是經濟活動的重要主體,然而在實踐中,涉企政策的制定過程卻是相對封閉的,即便在征求意見階段也局限於政府不同部門之間,最后一經公布,政策執行主體卻是企業。在政策執行階段,有時又存在政策宣傳不到位、解讀不具體、細則不明確等問題,政策執行后也缺乏相應的評估調整,這一切都導致涉企政策質量不高,企業對涉企政策也就期望不高,獲得感不強。

前不久,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改革處連續召開了兩場企業家代表座談會,就如何營造更好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傾聽來自全省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地區的22名青年企業家心聲。“沒想到在會上可以直言不諱提出我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問題,講出長久以來的心裡話、實在話,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這樣的會議!”江蘇頂晶融合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王益總經理感嘆道,“讓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是政府尊重企業家首創精神,充分發揮企業家聰明才智的著力點。”省發改委副主任湯明海說。

《辦法》強調,涉企政策制定過程中,起草部門要通過召開座談會、實地走訪、問卷調查、書面發函、主動上門、個別訪談、大數據分析等方式,廣泛聽取企業家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建議,精准掌握企業政策需求,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涉企政策出台前,應公開征求相關企業的意見,對合理的意見建議要充分吸收採納,在征求意見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要將意見採納情況向社會公布或向企業家反饋。要科學合理選取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企業家代表,兼顧不同所有制、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做到覆蓋面廣、代表性強。涉企政策出台后,要加強涉企政策宣傳解讀和執行監督,政策公布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在本級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解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政策宣講解讀工作,擴大涉企政策知曉度。要強化涉企政策落實監督,在政府門戶網站、省政務服務網、實體政務大廳等線上線下載體開通監督舉報渠道,接受企業家和社會公眾對涉企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涉企政策實施滿一年后,要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評估,建立政策動態調整機制。對反映問題比較集中的涉企政策,起草部門要認真研究政策調整的必要性,對確需調整、但可能會因此而導致企業成本增加、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影響的政策,要合理設置緩沖過渡期,給企業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時間。

創新政企互動機制 構建 “親”“清”新型政商關系

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重要意義,不僅在於通過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來保障涉企政策決策的科學性,更有助於構建“清”“親”新型政商關系。

現實中,一些企業家在與政府打交道時往往相信潛規則的“威力”,除了對政策缺乏正確的理解外,還在於他們的部分合理訴求在政策中沒有陽光透明地得到回應。隻有賦予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的制定權,讓他們把自己的意見一目了然地擺在桌面上,才能在取得一致性認同的基礎上將各方的共識納入政策決策。這種具有最大認同公約數的涉企政策,更容易成為企業家和政府的共同遵循,而那些見不得陽光的潛規則,就會失去滋生土壤和生存空間。

“《辦法》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建立政府與企業家常態化溝通聯系制度,定期召開企業家座談會制度,專題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研究分析經濟運行和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問題。充分發揮企業家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企業家積極主動同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交流,談實情、講真話、建諍言,通過正當渠道反映和解決問題。要建立褒獎機制,對提出建設性意見的企業家給予褒獎,推動形成企業家建言獻策良好氛圍。”湯明海總結道。(沈佳暄 劉柳)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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