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通報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2020年05月13日14:46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鹽城5月13日電(翟玉標)13日,鹽城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具體如下:

1.東台市富安鎮上灶村村委會主任穆曉進等人違規領取低保補助、套取上級精准扶貧資金問題。2009年,上灶村村委會主任穆曉進患大病,且其父因病去世,上灶村按照當時的低保申報條件,以穆曉進母親吳某某的名義辦理了低保。2017年穆曉進身體康復后,對照標准吳某某已不符合低保戶條件,理應退出低保,但未按照程序及時清退,直到民政核查時才辦理了退保。另,2017年至2018年,上灶村將不符合條件的5戶作為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予以上報,違規套取上級精准扶貧幫扶資金1.5萬元。對上述問題,村主任穆曉進、原村會計陳興平分別負有直接責任,村黨總支書記周克生負有領導責任。2020年2月25日,穆曉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3月16日,周克生、陳興平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領取套取的低保金和精准幫扶資金已全部追回。

2.建湖縣寶塔鎮丁仁村黨總支書記李小芳等人違規確認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問題。2016年12月,丁仁村村民茆某某戶申報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時,村主任吳成東、丁仁組組長張娟在對該戶家庭收入情況入戶調查時不認真、不負責,未對茆某某女兒的收入情況進行核實,導致該戶家庭測算收入遠低於實際情況﹔村黨總支書記李小芳、鎮農經中心工作人員劉春梅在審核該戶建檔立卡材料時,審核把關不嚴,未發現上述情況,使該戶被違規納入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2019年8月22日,李小芳、劉春梅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9月9日,吳成東、張娟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射陽縣新坍鎮新坍子居委會黨總支書記、主任時長軍等人對扶貧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2016年7月,新坍子居委會出資注冊成立射陽縣潮新商貿有限公司后,以該公司名義向省市申請扶貧專項資金140萬元,用於公司電商平台項目建設。因上級扶貧專項資金尚未撥付,居委會向鎮政府借款以支付部分工程款,但借款和支付的工程款均未入賬﹔在后續利用扶貧專項資金支付工程款過程中又因工作不認真、不規范,超付了2.5萬元(后已追回)。2019年11月30日,新坍子居委會黨總支書記、主任時長軍,時任會計時正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鎮財政所黨支部副書記、時任潮新公司會計朱志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濱海縣陳濤鎮郭集村原黨總支副書記戴訓飛對低保動態核銷管理不嚴問題。2016年8月,陳濤鎮郭集村原低保戶王某考上教師編制后,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條件,戴訓飛作為時任負責民生工作的村干部,沒有及時掌握低保戶經濟變化情況,導致王某直到2019年4月才被核銷低保。2019年12月6日,戴訓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兌付的低保金已全部追回。

5.阜寧縣公興社區社事辦辦事員邱立平對多類保障對象審核把關不嚴問題。2016年一季度至2018年三季度,邱立平在負責公興社區民政工作期間,未認真履行動態管理和審核職責,致使3名特困供養人員、5名尊老金補助對象死亡后較長時間內仍然繼續申領享受補助,造成財政資金損失計22800元。2019年6月21日,邱立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兌付的補助金已全部追回。

6.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步鳳鎮兆順村會計輔導員卞建州開展“陽光扶貧”工作不嚴不實問題。2019年10月,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村王某某、朱某某等建檔立卡戶的相關資料,存在漁民身份居住在船上(無房)但“陽光扶貧”系統卻顯示集中居住、幫扶手冊上2019年度收入尚未測算但已由被幫扶對象簽章、戶主簽名筆跡不一等問題。卞建州作為村會計輔導員,扶貧工作不嚴不實。2019年12月23日,卞建州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鹽城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表示,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與監管責任,從以上6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訓,高度警醒、舉一反三,切實防范扶貧領域作風和腐敗問題的發生。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審核不嚴謹、工作作風不扎實,“虛假式”脫貧、“算賬式”脫貧、“指標式”脫貧等突出問題要嚴肅查處問責,及時通報曝光,持續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以嚴深細實的作風,為決戰決勝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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