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0日)在南京召開的《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立法聽証會上傳出消息:南京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將於今年11月實施。根據《條例》,南京居民將採取“2+2”分類法﹔不分類將面臨高額罰款。
根據《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南京採取四分法,將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類,與國家發布的最新垃圾分類標准一致。據了解,南京的分類方法更簡單,對居民採取“2+2”分類法,前面一個“2”,是指居民平時產生最多的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現在每天產生垃圾中80%都是這兩類垃圾,垃圾分類后,每天出門隻需帶這兩類垃圾分類投放即可﹔后面一個“2”指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產生量較少,不需要每天投放。
“可回收物和有害廢物可以放在家裡某個地方,等量大的時候再拿下去分類投放,這是要求收集運輸企業定期收運的。”立法聽証會參加人、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湯善鵬告訴記者。
《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對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情節嚴重的,對單位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單位或個人不履行垃圾分類義務的,還將被納入失信平台並採取懲戒措施。
據了解,目前南京市已選擇64個各種類型的住宅小區和101個單位開展垃圾分類先行先試工作。南京市已建成江南生活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江北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和高淳焚燒發電廠,焚燒總處理能力6500噸/日,最大處理能力7150噸/日。共建成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設施144處(集中4處,分散140處),處理能力775噸/日。預計今年底,南京全市餐廚、廚余垃圾處理能力將達1400噸/日。
通過社區上門、樓棟張貼,以及電視、報紙、廣播、公交地鐵雲媒體等多渠道宣傳垃圾分類,南京市民對垃圾分類的知曉率顯著提高,參與人數也越來越多。從南京市人大進行的一項萬人問卷調查的初步統計數據來看,支持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人達86.97%。(許宸 肖日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