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最新通知:小學初中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

2020年05月24日18:13  來源:新華報業網
 
原標題:江蘇省教育廳最新通知:小學初中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態勢進一步鞏固,防控工作已從應急狀態轉為常態化。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序推進各級各類學校(包括校外培訓機構)全面復學復課,江蘇省教育廳發出《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全面復學復課的通知》!

  先來拎重點!

  1、幼兒園實行按需彈性開園,凡已達到開園條件要求且經過驗收的幼兒園要盡可能開園,家長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孩子是否入園。

  2、中小學堅持師生員工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做好重點人群核酸和抗體檢測、隔離觀察工作。

  3、常態化防疫期間,學生及其密切接觸的家庭成員原則上不進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做好家庭防護工作。

  4、各地要加強學生作業和考試評價管理,遵照國家課程方案,嚴格控制難易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等級記分,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

  5、有些開學時間遲、教育教學時長受到較大影響的中小學學段和年級,可採取多種方式彌補課程教學時間的不足,相應的教育教學活動不得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具體辦法由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江蘇省中小學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指導方案》精神,作出統一規定要求。

  6、加強班主任老師與學生及家長的經常性溝通聯系,通過談心談話、家長會和家訪活動,及時掌握學生的心理與情緒變化,有針對性地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每個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快樂成長。

  7、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對接當地財政、金融等部門,重點抓好政策措施落實工作,在財政資金、稅費減免、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特別是普惠性民辦園的支持力度,確保民辦幼兒園穩定健康發展。

  具體要求如下:

  一、精准防控,有序推進學校復學復課

  各地各校要科學研判疫情防控形勢,因地制宜、因校制宜,認真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要求,著力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機制,穩妥有序推進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復學復課,為經濟社會秩序全面恢復做出貢獻。

  (一)嚴格落實學校復學標准。各地各校要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復學復課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穩妥有序推進學校錯區域、錯層次、錯時、錯峰復學,盡快實現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復學復課。各高校要按照開學工作總體要求和備案批復的開學方案適時復學復課,凡已通過防疫工作現場檢查驗收的高校,應做到學校當開盡開、學生應到盡到。幼兒園實行按需彈性開園,凡已達到開園條件要求且經過驗收的幼兒園要盡可能開園,家長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孩子是否入園。

  (二)持續推進校園疫情防控。各級各類學校必須認真對照執行國家衛健委、教育部制定的高等院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以及省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學校防控組制定的高校、中小學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指引。各地各校要強化學校相關人員防疫知識培訓,加大對條件相對薄弱學校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防疫物資配備支持力度,切實做好學校復學后疫情防控工作。要繼續深化聯防聯控機制,做好校園相對封閉式管理,加強圖書館、體育館、實驗室、食堂、教室等密閉式場所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風、消毒等工作。要堅持師生員工健康情況“日報告”“零報告”制度,落實入學入托晨(午)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等防控措施,做好重點人群核酸和抗體檢測、隔離觀察工作。常態化防疫期間,學生及其密切接觸的家庭成員原則上不進行非必要的跨省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做好家庭防護工作。

  (三)著力防范境外疫情輸入。各地各校要認真落實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繼續對外國留學生、外籍教師及港澳台師生實行暫不入境返校政策,切實做好線上教育教學工作,保障教學質量。要對外派師生及時給予適當延期,提供必要支持,並會同國外合作院校、駐外使領館提供服務保障。暫停各級各類學校師生跨境交流活動,對少量承擔重要教學科研任務確需入境返校的人員,實行個案審批,並按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做好隔離觀察及檢測工作。

  (四)切實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健全完善學校安全工作體系,落實學校安全責任體系,落實教育部門監管責任、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崗位安全管理責任,將安全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深入推進校園和校車安全專項整治,聚焦實驗室及危險化學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校車安全、食品安全等學校安全重點領域、重點部位、重點環節,深入細致排查整治安全風險隱患。要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體系,建立風險管控和預警制度、隱患常態化排查治理制度。要強化安全基礎支撐保障體系,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加大學校安防投入,改善學校“三防”條件,提升風險防控能力。

  二、突出重點,加快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疫情給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業態帶來了深刻變化,隨著復學復課工作的全面展開,“疫后綜合征”逐步顯現。各地各校要抓住關鍵問題、突出矛盾,精准施策,切實抓好重點工作任務落實,盡快實現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化。

  (一)科學調整教育教學安排。各地各校要把學生身心健康放在首位,統籌做好線上與線下教學安排的有機銜接,按照國家要求開齊開足各類課程,特別是要保障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正常開設,不得為追趕進度而加重學生日常課業負擔。各地要加強學生作業和考試評價管理,遵照國家課程方案,嚴格控制難易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等級記分,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中小學要統籌考慮已開展線上教學、推遲放暑假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學期教育教學計劃,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提出課程教學安排指導意見。有些開學時間遲、教育教學時長受到較大影響的中小學學段和年級,可採取多種方式彌補課程教學時間的不足,相應的教育教學活動不得向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具體辦法由設區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江蘇省中小學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指導方案》精神,作出統一規定要求。高校原則上開學兩周內主要採取線上教學方式,根據疫情發展態勢逐步恢復開展常態化教學活動。

  (二)穩妥實施各類教育考試。各地要嚴格落實教育考試招生工作主體責任制,招生委員會是本行政區域內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落實2020年江蘇省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各級招考機構和相關學校切實做好考試疫情防控工作。要強化命題、考試、評卷、錄取等關鍵環節管理,通過加強健康狀況監測和公共場所消殺、優化進場流程、建立留觀場所等防控措施,確保各類教育考試安全、可控。

  (三)大力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各地各校要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百日沖刺”行動,大力開展畢業生就業“雲服務”,適時舉辦各類線上線下招聘活動。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實施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蘇北計劃”等就業項目,協調組織、人社、國資等部門加快公務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招聘進度,擴大招聘規模。要重點遴選一批面向應屆畢業生的創業項目,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要積極落實江蘇、湖北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一幫一”行動。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

  (四)努力提供有效心理輔導。各地各校要制定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工作機制,聯合家庭、社區、專業心理援助機構,積極主動做好師生心理危機干預,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廣泛開展“弘揚抗疫精神、筑牢家國情懷”“逆境攜行,你我同心”等心理健康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學生樹立樂觀、愉快、自信、平和的健康心態。要通過開展心理講座、心理健康教育課、同伴互助、團體輔導等,幫助學生掌握簡便有效的心理調適方法。要充分依靠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資源優勢,為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服務。要重視發揮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強班主任老師與學生及家長的經常性溝通聯系,通過談心談話、家長會和家訪活動,及時掌握學生的心理與情緒變化,有針對性地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進每個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快樂成長。要積極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畢業班學生等特殊群體的心理疏導工作,提供充足的情感、生活和學業支持。

  (五)積極做好學位授予工作。各高校要積極開放文獻資源,為學生完成學位論文提供支持﹔要合理調整優化學位論文送審、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的時間、方式與流程,努力保障符合條件的學生按期獲得學位。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時完成學位論文的學生,可適當延后論文提交時間、延后論文答辯時間、延后學位申請時間,並增加論文盲審/評審送審頻次、增加答辯場次、增加學位授予批次。

  (六)扎實開展職業院校學生頂崗實習。各職業院校要積極、穩妥、有序地組織學生到低風險地區頂崗實習,將頂崗實習學生納入學校師生疫情防控范圍,安排專人跟蹤督查,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全面、及時掌握學生實習的地點、時間安排、工作生活環境、疫情防護措施等具體情況。要密切關注學生實習地疫情防控風險等級變化情況,由低風險等級調整為中、高風險等的地區,正在實習的學生要立即停止實習,學校要全時跟蹤做好學生的管理工作,教育引導實習學生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服從當地疫情防控安排。要督促實習單位加強對實習學生的日常管理、疫情預防教育和生活保障,確保實習學生身體健康、生命安全。

  (七)有序開展科研活動。各高校要加強復學復課期間的科研組織管理工作,鼓勵科研人員通過在線方式開展專題討論、學術研討等科研活動,引導科研人員聚焦疫情防控開展科研攻關。要在做好防疫和各類安全檢查及整改工作的基礎上,有序開放科研實驗室,定時做好實驗場地和儀器設備的通風、清潔、消毒等工作,加強實驗室日常安全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要在確保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科研人員開展校外採樣、校外調研、校外實驗、校外技術服務等科研活動。

  (八)推動落實民辦學校扶持政策。省教育廳已會同省財政廳、省銀保監局出台疫情防控期間扶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的政策措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主動對接當地財政、金融等部門,重點抓好政策措施落實工作,在財政資金、稅費減免、金融服務等方面,加大對民辦幼兒園特別是普惠性民辦園的支持力度,確保民辦幼兒園穩定健康發展。各地要爭取出台優惠政策,將校外培訓機構參照中小微企業,落實惠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積極化解可能出現的停產歇業風險。

  (九)切實做好學校收費和學生資助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的《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蘇教財函〔2020〕23號)要求,加強和規范學校收退費管理,落實好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幼兒園和高校的收退費政策。同時,省教育廳將會同國家開發銀行江蘇分行出台規定,將受疫情影響無力償還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學生納入還款救助范圍,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省裡的部署要求,聚焦特殊困難學生,優化建檔立卡、低保等五類特殊困難學生的就學信息庫,實施“一對一”精准資助。要提前做好國家助學貸款預申請工作,適當延伸下沉辦理點,減少學生跑腿和人員聚集。

  三、強化保障,努力奪取疫情防控和復學復課雙勝利

  統籌抓好學校疫情防控和復學復課是教育系統面臨的一次大考。各地各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終將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慎終如始,落細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的責任和措施,奮力奪取學校疫情防控和復學復課工作“雙勝利”。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地各校要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加大經費投入,加強醫療物資動態儲備,提升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嚴格落實常態化防控各項措施要求。要認真落實防輸入、防反彈、防突發、防鬆懈的要求,不忽視任何一個細節,不留下任何一絲隱患,確保疫情不反彈。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地各校要著力完善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預判、預警、預防、預演機制。要與衛生健康等部門密切配合,准確把握、科學研判疫情發展態勢,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預警機制。要及時總結疫情防控的有效做法和經驗,推進新時代愛國衛生運動,建設衛生校園、健康校園、文明校園。要加強疫情防控應急演練,切實提高防控意識和能力。

  (三)加強工作指導。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會同衛生健康部門,加強對學校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督導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和學校的好經驗、好做法。對尚未復學的學校,屬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其完善開學方案、應急預案,保障防疫物資儲備充足、可持續供應,幫助學校盡快復學。(劉穎)

(責編:王新年、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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