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一垃圾填埋場存污染問題 運營企業被罰款

2020年05月29日00:04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宿遷5月28日電(閆峰)光大環保能源在江蘇省泗陽縣負責運營的一處垃圾填埋場,被群眾舉報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証實其存在環境違法情況。前不久,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作出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3月1日,宿遷市生態環境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位於泗陽縣穿城鎮靜波村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存在環境污染問題。3月6日,宿遷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會同宿遷市環境監測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對該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管理、污染治理及排污情況等現場核查。經查,該填埋場三處雨水排口中主要污染物COD濃度分別為140 mg/L、282 mg/L、156 mg/L,垃圾填埋庫區雨水排口中主要污染物氨氮濃度為36.5 mg/L,上述指標數值均超過《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規定的排放標准。

執法人員現場追蹤排查還發現有一處排水口管道連通垃圾填埋庫區與調節池之間綠化帶內的雨水管網,且在最靠近排水口的場內一處雨水井內,發現積水呈褐色、感官較差,經採樣監測,結果顯示積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濃度為1100mg/L、氨氮濃度為300mg/L,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准。

另外,執法人員發現垃圾填埋庫區場界北側雨水排口對應的河道裡底泥顏色明顯呈褐色,通過對褐色底泥處河水進行採樣監測,結果顯示河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濃度為376mg/L、氨氮濃度為83.4mg/L,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中Ⅴ類水質標准。

經查實,該填埋場由泗陽縣城管局分別與中國光大國際有限公司和光大環保能源(泗陽)有限公司簽訂泗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權協議,約定由光大環保能源(泗陽)有限公司負責飛灰填埋場的建設與運營管理、現有垃圾填埋場的運行管理。但光大環保能源(泗陽)有限公司卻違反協議,私自把運營工作委托給第三方公司,存在疏於管理和環境違法的情況。

宿遷市生態環境局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考慮到涉事公司的整改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遂作出了給予光大環保能源(泗陽)有限公司罰款50萬元的處罰決定。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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