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保險將實行全省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統管

2020年06月09日07:15  來源:新華日報
 
原標題:構筑更加牢固的養老保障“網”

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決定對全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進行調整。從2021年1月起,實行全省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統管,我省將構筑起更加牢固的養老保障“網”。

全省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統管

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表示,社會保險的最大特征是實行“大數法則”,覆蓋范圍越廣越有利於分擔風險,越有利於發揮社會保險的制度優勢。過去,江蘇實行以省級調劑金為特征的省級統籌,對確保全省困難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江蘇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這一模式固有的省級調控能力有限的短板逐步顯現,實行基金全省統收統支統管,可以最大化地發揮基金在全省范圍內的統籌互濟功能,構筑起江蘇確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的更可靠養老保障“網”。

“統收”,就是將各級稅務部門當期征收收入直接解繳同級國庫,並由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根據省財政廳指令直接劃至省財政專戶,不再經手各地財政專戶。

“統支”,就是每月由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向省財政廳申請下月全省基金支出計劃,省財政廳將資金從省財政專戶提前撥付至各地財政專戶,按規定支付,確保各地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有保障。

“統管”,就是各地截至今年年底累計結余的基金,從2021年1月1日起全部由省統一管理調度使用,各地累計結余基金原則上分5年上解省財政專戶集中管理,地方無權再動用。

全省統一編制基金收支預算

加強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是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手段。過去,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由省統一布置,各地先行編制,省財政廳會同省人社廳審核匯總后報省政府審定並報省人大批准。這樣編制的收入預算有時存在寬鬆軟的現象,不利於壓緊壓實地方責任。省政府對此進行調整,採用“兩下一上”的辦法,由省統一編制全省基金預算草案及各地基金收支計劃,下發各地征求意見,履行報批程序后執行。

其中,“一下”即每年10月省財政廳、省人社廳和省稅務局將統一編制的各市、縣(市)基金收支計劃下發各地征求意見。“一上”,就是各市、縣(市)收到基金收支計劃后,於11月15日前將修改意見反饋至省三部門。“二下”,指省三部門根據各地反饋意見對預算草案進行修改完善,按規定程序報省人民政府、經省人大批准后,由省人民政府將各地基金收支計劃下達各地執行,以強化約束力和執行力。

實行這樣的改革,可以確保預算編制更加科學合理,真正達到通過預算壓實責任、推動工作的目標。

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更有保障

目前,全省共有4000多億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但80%左右分布在蘇南地區。實行基金省級統籌統收統支,省級將統一管理和調度使用全省結余基金,具有強有力的調控調劑能力。省裡將承擔確保全省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的主體責任,市、縣(市)政府承擔屬地工作責任,確保完成省下達的基金預算收入計劃。

在當前全省結余基金充裕的情況下,對於各地預算內收支計劃形成的一般性收支缺口,將由省裡通過統一調度使用全省結余基金解決,這樣基金缺口大的困難地區不再為保發放擔憂,可以輕裝上陣全力投入高質量發展。但經過較長時間后全省結余基金不足支付時,省政府也將建立省、市、縣三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同時還可以動用省裡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的社會保障基金。

省級統收統支也不是省裡“大包大攬”,必須強化地方政策責任,對於各地因未完成基金收入計劃和違規少收多支形成的管理性收支缺口,必須由當地政府全部承擔,但對各地超額完成省下達預算收入105%以上部分也將實行省和地方分成,以體現獎優罰劣、激勵工作的導向。(黃紅芳)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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