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男子冒充警察路上設卡“征用”電動車

2020年06月09日07:33  來源:荔枝新聞
 
原標題:比電視劇還雷人!男子冒充警察路上設卡“征用”電動車

男子冒充派出所民警,在村頭設卡檢查過往行人、車輛,還借故騙取群眾的電動車。日前,該男子被泰州姜堰警方成功抓獲,被騙電動車也被民警成功追回。

經查,這名冒充民警的男子名叫黃某,是姜堰區大倫鎮人,今年42歲,隻上過小學,平日在家游手好閑。

前不久,黃某看到社區民警在家門口張貼的警民聯系卡后,萌生了冒充警察騙錢的想法。在記下社區民警的姓名、聯系方式和微信號后,黃某第二天便來到大倫鎮與姜堰白米鎮、海安曲塘鎮交界的一個路口,利用路邊的垃圾桶和自己事先准備的拖把、漆桶、指示牌等工具設置路障,冒充民警檢查經過的車輛和村民。

有人懷疑他的身份,黃某便報出社區民警的微信號讓對方添加,村民發現微信號真是民警的,就信以為真。

檢查幾輛車后,黃某見時機成熟,便喊停騎電動車路過的村民李某,“表明身份”后要求征用李某電動車到下一個路口查看情況,讓李某在原地協助檢查並等他回來。信以為真的李某沒想到黃某一去竟然沒了蹤影,這才意識到被騙並報了警。

接到報警后,警方立即展開調查。經聯合村干部和網格員圍繞嫌疑人的體貌特征持續開展摸排,最終,住在離案發地約5公裡的黃某進入了警方視線。

案發48小時后民警找上門時,發現李某被騙走的電瓶車正停在黃某家的院子裡。面對民警審訊,黃某最終交代了自己冒充警察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事實,同時,還交代了一起他在一個多月前盜竊一戶人家6900元現金和首飾的隱案。

目前,黃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和盜竊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示:配合公安機關執法辦案是公民的義務,遇到便衣民警可以要求出示警察証件和相關法律手續和文書,謹防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民警實施違法犯罪行為,一旦發現被騙,請及時報警。(龐亞雷 張玉成 陸川)

(責編:蕭瀟、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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