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貝強收茶位費引爭議,霸王條款還是約定俗成?

2020年06月10日18:43  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西貝強收茶位費引爭議,霸王條款還是約定俗成?

近日西貝莜面村深圳一門店強制收取茶位費一事持續發酵,也再次引發了網友對於“茶位費”問題的討論。有人認為在廣東的酒樓和餐館收取茶位費是約定俗成、無可厚非,但也有人認為是霸王條款。

6月9日,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設置茶位費是出於經營成本考量,是合情合理的商業行為。之后會呼吁各類餐廳繼續做好明碼標價的義務,尊重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

事實上,關於茶位費該不該收的爭議由來已久。早在2016年8月,廣州消委會發布《廣州市餐飲業茶位收費情況民意調查報告》,指出強收茶位費是霸王條款。但當時廣州地區多個協會集體發聲,認為收取茶位費合情合理,取消茶位費會導致廣府早茶文化名存實亡,消費者權益也無法保障。

西貝強制收取茶位費被責令整改

最近,有網友在微博發帖稱,其在西貝莜面村深圳一門店消費后,發現店家收取5元/人的苦蕎茶(位)費,5人共計收取25元。上述網友還稱,“喝不喝都收費,服務員說賈總規定的”,並@西貝莜面村官方微博。對此,西貝莜面村在該條微博下留言稱,“很抱歉讓您感受不好,請您私信小編聯系方式,我們會聯系門店為您退還茶位費。”

針對此事,6月8日,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官方微博發布通報,執法人員到西貝莜面村深圳華強北九方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菜單酒水欄中有明碼標價為“茶位 5元/位”的項目,目前該公司對網友在微博發布的收取茶水(位)費的投訴已在退款處理中,並要求該公司全面自查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規定,做好商品與服務的明碼標價工作、不得強制收取茶位費,加強教育培訓並提升服務質量。

圖/微博截圖

對於收取茶位費等問題,新京報記者聯系到西貝方面,其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廣東餐飲的普遍現象,西貝作為個體不方便單獨回應。

6月9日,新京報記者就西貝收取茶位費一事聯系到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協會方面稱,餐飲設置茶位費是出於經營成本考量,收取茶位費是合情合理的商業行為,也是餐廳的正當權益,但會呼吁各類餐廳繼續做好明碼標價的法定義務,尊重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

茶位費爭議由來已久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廣東諸多茶樓食肆一直有收取茶位費的傳統,也是廣東特有的餐飲文化的一部分,如果在店裡就餐,不管喝不喝茶,都要收取茶位費。

根據媒體報道,早在2014年11月,商務部發布《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表示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禁收“開瓶費”“茶位費”等﹔此后,2016年8月,廣州消委會發布《廣州市餐飲業茶位收費情況民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強收茶位費是霸王條款,調查數據顯示,有99%的消費者被收取過茶位費,近八成消費者支持取消茶位費。

值得注意的是,當時廣州地區飲食行業協會、廣州市飲食行業商會、廣州烹飪協會、廣州西餐行業協會等集體發聲,認為收取茶位費合情合理,一旦取消茶位費將導致廣府早茶文化名存實亡,廣州餐飲業的服務品質將會出現斷崖式的下滑,廣東(州)特色的廣式服務也會不復存在。最終,消費者的權益也無法保障。

即便是現在,廣州、深圳等多家酒樓及餐飲門店都會收取茶位費,但事實上,關於茶位費該不該收的爭議由來已久。有網友認為,廣東有喝早茶的習慣,一喝一上午影響餐廳提升翻台率,理應付茶位費﹔但也有網友表示,到店就餐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可以選擇不要茶水,即便是有茶位費,也要提前告知,強制不合理,頗有些“霸王條款”的意味。

6月9日,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茶位費是約定俗成的叫法,最早起源於廣東早茶必飲茶的飲食消費習慣。餐廳通常以人頭數計量茶葉用量,並將場地桌位佔用、淨化水、加熱能耗、茶具清潔消毒與茶道服務等多種經營成本綜合核算,茶位費在廣東地區是由來已久的傳統,融入了本地的風土人情。

上述協會認為,餐飲作為典型的社會服務業,其本質就是給消費者提供“餐+飲”的消費場景、菜品飲品和貼心服務,餐廳設置茶位費是出於經營成本考量,巨額的場地租金、裝修、設施設備與人員薪酬等投入,龐大的成本都需要細分計攤到每一道菜品與茶飲當中,這都是合情合理的商業行為。

對於該不該收茶位費,廣東省餐飲服務行業協會表示:“收取茶位費是餐廳的正當權益。我們會呼吁各類餐廳繼續做好明碼標價的法定義務,優化完善管理與服務流程,尊重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選擇權。”

(責編:耿志超、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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