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小區3天掉下4個滅火器 一個還爆炸了

2020年06月14日13:37  來源:江蘇廣電總台·融媒體新聞中心
 
原標題:常州一小區3天掉下4個滅火器 其中一個還爆炸了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近日,常州一處高層小區,三天裡連續掉下四個滅火器,其中一個還爆炸了。

“上個周五下午三四點鐘,從樓上掉下來一個消防滅火器。沒過五分鐘,我剛走到客廳的時候,樓上又扔了一個消防滅火器下來,直接爆炸了。”常州市武進區御城小區業主姜先生回憶。

小區業主表示,從6月5日開始連續三天,有人從樓上連續扔了四個滅火器下來。業主華先生正好在樓底,想到當時的情景他仍心有余悸:“這個上面隻看到手,因為上面高。看到的時候,哎喲快點往后一縮。”

樓下原本裝好的防護網被砸得稀爛,一樓的護欄上也出現了凹陷。業主說,小區高空拋物時有發生,除了滅火器,之前還有還有鵝卵石、大理石等。事情發生后,他們立即通知了物業,也報了警。

物業表示,警方當時對這棟樓進行了蹲守、布控,沒有發現可疑人員。經過警察初步判定,是從天台上面扔下去的。物業發現,22層少了多個滅火器,隨后在頂層安裝了新的攝像頭。

害怕!常州一小區3天掉下4個滅火器 其中一個還爆炸了

律師表示,多次實施高空拋物,涉嫌構成刑事案件,嫌疑人將會受到法律制裁:“對於這種情況是要從重處罰,具體細則要看具體情節來定,嚴重的情況可能涉嫌到故意殺人這樣一個罪行。業主也可以通過起訴來維權。有可能涉及到找不到具體責任人的情況,那麼有可能是由整棟樓的住戶承擔。”

對於高空拋物這一行為,今年兩會通過的《民法典》明確規定涉嫌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應該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小區物業也應該擔負安全保障責任,通過安裝防護網等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高空拋物對他人損害。相信隨著法律法規的完善,高空拋物將得到有效治理。(鄭偉康 武進台報道)

(責編:蕭瀟、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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