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科技大學副校長魏世忠就網絡彈窗泛濫問題,建議通過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規范,把一些過度彈窗的平台、運營商列入失信名單,進行警告和懲治。民眾對於彈窗廣告早已不勝其擾,該建議的提出在網絡上引發熱議和共鳴。值得思考的是,網絡彈窗亂象背后又是哪些待解難題,未來可以嘗試哪些方式進行解決?
網絡彈窗現象及主要特征
所謂“彈窗”,實質為網絡廣告,大約出現在2008年前后,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市場營銷行為,採用比較簡單直接的形式提高廣告到達率。十多年發展間,經歷了多次變形,從簡單的圖片彈窗升級為FLASH彈窗、視頻互動彈窗等形式。目前,彈窗廣告比較顯著的特征有:
一是,彈窗廣告防不勝防,且關閉標志不明顯。有人說,彈窗廣告就像網絡世界的“牛皮癬”,無論你是在看新聞、看電影還是上網課,抽獎彈窗、廣告彈窗等都會隨時出現。並且,很多彈窗廣告還無法輕易關閉,或是關閉標志不明顯,難以識別﹔或者設置假關閉鍵,含有隱藏鏈接,本想關閉頁面,反而直接進入了廣告頁面,甚至會被動下載一些游戲等無用軟件。
二是,彈窗廣告形式多樣,且投放門檻較低。比如,青島一家公司向客戶提供常用瀏覽器的資源位競價、網頁彈窗以及“朋友圈”三種推廣方式,分為展示計費、點擊計費兩種收費模式,其中,展示計費每千次曝光量最低收費5元,點擊計費即用戶每點擊一次收費0.1元。還有一些公司提供指定運營商的用戶彈窗,按照IP計費,一個網絡IP推廣一次收費1元,用戶打開任意網頁,都能彈出廣告。並且,目前市場上彈窗廣告投放的資質和成本門檻都比較低,大部分彈窗廣告公司不需要廣告主提供營業執照等資質,隻需在公司“開戶”充值,提供廣告素材,便可進行各類廣告投放。研究人員表示,相對於電視廣告和紙媒廣告而言,彈窗廣告的投放成本更低,能夠通過增加投放數量達到傳播效果。
彈窗廣告亂象負面影響巨大,網絡信息生態治理難題凸顯
網絡彈窗廣告並非不可接受,關鍵應適可而止,讓民眾有拒絕的權利。在信息爆炸時代,復雜紛繁的各類信息已極大增加了用戶負擔,而“投其所好”的彈窗廣告更是借推送廣告之名,強行限制和影響用戶正常上網,對其工作學習生活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帶來了財產權益受侵犯的風險。
有人稱,每次打開電腦都有彈窗,不僅影響心情,還會分散注意力,降低工作效率﹔此外,很多彈窗還可能暗藏惡意插件、木馬病毒,進而盜取個人隱私,實屬網絡生態中的一大“毒瘤”。也有教師表示,在課堂上用電腦時經常會莫名其妙地彈出一些不雅畫面和廣告,負面影響很大。同時,一些信息詐騙等趁機傳播,對一些缺乏防詐騙經驗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造成傷害。
其實,令民眾困擾的遠不止是被“強制”收看彈窗廣告。在當下這個時代,“互聯網比你更了解你”:用新聞軟件瀏覽新鮮事,一個廣告彈窗進視野,推薦的產品正是你在購物APP搜索過的﹔用二手房軟件查看了意向樓盤銷售價格,清楚知道你信息的房產顧問便請求與你在線通話﹔騷擾電話披上了精准營銷外衣,消費者須無條件服從個人信息讓渡條件,才可正常使用軟件等。這些現象的背后,傳遞的是網絡信息過載對民眾造成的困擾,是網絡信息安全威脅呈現出的多樣性、復雜性、隱秘性的特征,以及日益增加的網絡信息安全面臨的挑戰與難度,是亟待研究解決的網絡信息生態治理課題。
網絡彈窗廣告泛濫的原因
公開資料顯示,彈窗廣告治理由來已久。2018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部署推進的“淨網2018”“護苗2018”“秋風2018”等專項行動,都將深入清理非法“彈窗廣告”、嚴查登載含淫穢色情等有害內容的廣告網站作為重點工作內容。然而,為何違規的彈窗廣告“屢禁不止”?
表面來看,網絡彈窗廣告泛濫直接原因是廣告推廣公司與瀏覽器平台沒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有律師介紹稱,如彈窗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志並確保一鍵關閉的,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以欺騙方式誘使用戶點擊廣告內容的,或者未經允許,在用戶發送的電子郵件中附加廣告或者廣告鏈接的,則面臨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進一步分析發現,網絡彈窗廣告泛濫還有兩個深層原因。一是,互聯網公司以追求經濟效益為核心,缺乏打擊網絡彈窗廣告亂象的動力。目前,收取廣告商返點是許多網站重要的經濟來源之一,因此這些平台根本沒有打擊彈窗廣告的積極性,對廣告商的資質、質量缺乏審核,甚至許多網站一邊宣稱自己有“防彈窗”功能,一邊批量制造彈窗。二是,監管體系的不完善,主要包括用戶維權高成本、違法行為難取証、處罰措施不具有足夠震懾作用。上述法律規定表明立法者持有嚴格限制違法廣告、保障互聯網用戶權利的態度,但現實中,這些處罰措施的實施效果並不理想,很少見到彈窗廣告主及互聯網平台被處罰的案例。一方面,對於普通公眾而言,很難有足夠的精力和那些“牛皮癬”彈窗廣告較真碰硬,即便告上法庭,如何取証、交鋒,証實廣告主和經營平台的違法行為,也存在不少困難﹔另一方面,對於違法推送廣告的商家、廣告主而言,與彈窗廣告取得的經濟收益相比,當下的處罰措施很難對其形成震懾作用,違法行為也便成了屢禁不止的頑疾。
網絡彈窗亂象治理需全方位多角度推進
目前,對於網絡彈窗廣告,很少有消費者訴諸法律,整體上處於“民不舉官不究”的狀態。但泛濫的彈窗廣告早已讓人不勝其煩,嚴重影響民眾正常的網絡活動以及網絡信息生態健康,治理這一現象的呼聲日益升高。主管部門應主動出擊,全方位多角度推進網絡彈窗亂象治理工作。
完善相關法律政策。魏世忠建議將違規發送彈窗廣告發布較多的互聯網公司和推送平台,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其法人代表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全國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李志強建議,要補充完善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關於隱私權的保護規定,將強制彈窗廣告納入破壞“私人生活安寧”范圍。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聯合多部門執法,主動出擊對彈窗廣告開展不定期違法違規檢查,提高罰款標准,增加處罰種類,對未設置“顯著標明關閉標志,確保一鍵關閉”的廣告主、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實行聯合處罰。對涉及色情、暴力、侵害他人隱私等違規違法行為堅決懲處,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提高違規違法成本。
探索創新監管技術。網絡彈窗既以大數據技術為基礎進行精准識別與投放,那麼,技術而生的問題自然也將回歸技術層面,技術監管是必不可少的一環。監管技術要加強識別和跟蹤,與最新技術同步發展,防范平台或廣告商的技術規避問題。同時,可在監管服務平台設置投訴窗口,設置舉報鏈接,解決彈窗廣告用戶的便捷投訴問題。
建立彈窗廣告的形式管理規范。彈窗廣告要設置屏蔽選項和便捷投訴窗口,用戶可通過自行設置拉黑、禁評等方式保護自己的權利,對於違法違規的廣告頁面及內容可以進行便捷投訴至監管部門。對彈窗廣告的發送形式、發送頻率以及窗口幅度大小進行規定,確保網絡用戶體驗。
需要注意的是,未來網絡彈窗廣告治理還有一些重難點需要突破。比如,如何有效推動企業與行業的自發治理。治理彈窗廣告亂象,監管這種外在強制力量自是不可缺少,而企業及行業自發地平衡彈窗收益與用戶權益的內在驅動力量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目前彈窗廣告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鏈,是眾多互聯網公司、廣告公司的重要盈利來源,除了依靠監管措施,如何促使相關企業守法和自律,承擔起相應社會責任,還需探究。此外,如何把握治理尺度也是一個難點,包括如何界定彈窗的度,如何確定懲罰的度,以及如何考量一項治理方案是否適當等問題都需進一步探討。
(作者:人民網新媒體智庫助理研究員 朱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