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無錫市公安局新吳分局發布了一份警方通報。根據通報,22日晚11點,一輛偷排泥漿的槽罐泥漿車在被發現后逃離現場時,遭當地小區居民阻攔,隨后,該車司機施某某將阻攔的電動車駕駛員胡某撞倒,導致其當場死亡。目前,施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從當地居民拍下的現場照片得知,肇事車輛車身上印有“上峰水泥”字眼,以及公司的股票代碼。
公開資料顯示,上峰水泥主要從事水泥熟料、水泥、混凝土、骨料等基礎建材產品的生產制造和銷售。水泥品種主要包括32.5級水泥、42.5級水泥、52.5級水泥,公司曾先后獲得國家級重點新產品、浙江省著名商標、浙江名牌產品等多項稱號,2009年“上峰”水泥品牌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而對於是否是公司車輛偷排並肇事,記者第一時間聯系到上峰水泥。公司一內部人士回應稱,公司並沒有相關車輛,這種類型車輛都是公司客戶所有,為了宣傳才打上公司標識。另外,公司及客戶查看照片后推測,該肇事車輛是公司客戶淘汰掉的水泥車,后被用作泥漿車,已經算是“黑車”了。
不過,當記者問及即便是被淘汰車輛,公司是否應該要求客戶將車身標識去除時,該內部人士承認,公司有相關的規章制度,但是客戶並未嚴格執行。(陳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