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逸浩被逮捕

2020年09月09日17:13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李逸浩

人民網鹽城9月9日電(翟玉標) 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消息,鹽城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李逸浩(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蘇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逸浩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資料顯示,李逸浩自2016年1月起,任鹽城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負責自然資源管理、城鄉建設、住房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城鄉水環境水資源管理工作,協管城鄉規劃工作。在任職鹽城市副市長之前,李逸浩曾在該市濱海縣擔任縣長、縣委書記長達十年。

人民網注意到,早在5月中旬,李逸浩的個人簡介已從鹽城市政府網站領導欄被撤下。

鹽城市委機關報《鹽阜大眾報》公開報道顯示,5月12日,鹽城召開全市防汛防旱工作會議,李逸浩在主會場參會。這也是他最后一次公開露面出席政府活動。

部分曾與李逸浩有過接觸的人士透露,李逸浩看上去很朴實,也一直標榜自身過硬,不貪不腐。據媒體報道,2015年1月,時任濱海縣委書記的李逸浩從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結業,在談及對自身要求時表示,要樹立過硬的自身形象,加強自身的黨性修養和道德修養,公道正派、清正廉潔,對歪風邪氣敢抓敢管,對違法亂紀鐵面無私,做好表率,抓好班子、帶好隊伍。

李逸浩簡歷:

李逸浩,男,漢族,江蘇射陽人,1963年4月出生,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2月入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8年12月至1982年1月在江蘇農學院鹽城專科班植保專業讀書﹔

1982年1月至1985年1月歷任射陽縣農業局植保植檢站技術員、副站長、站長﹔

1985年1月任共青團射陽縣委副書記﹔

1989年3月任共青團射陽縣委書記﹔

1991年12月任射陽縣洋馬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2年11月任射陽縣耦耕鄉黨委書記﹔

1997年7月任射陽縣委農工部部長、耦耕鄉黨委書記﹔

1997年11月任大豐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1年1月任大豐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2年12月任鹽城市農科所黨委書記﹔

2003年7月任鹽城市農科院黨委書記﹔

2005年6月任鹽城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正處級)﹔

2006年12月任濱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長﹔

2012年9月任濱海縣委書記、縣長﹔

2013年6月任濱海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14年1月任濱海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5年12月任鹽城市政府副市長,濱海縣委書記、濱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1月任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濱海縣委書記、濱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6月任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20年9月,江蘇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李逸浩作出逮捕決定。

(責編:唐璐璐、張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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