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通報7起涉疫違法案件 多人散布謠言被行拘

2020年02月05日12:10  來源:人民網-江蘇頻道
 

人民網揚州2月5日(張玉峰)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揚州市公安機關主動出擊,依法查處了一批涉疫違法案件。5日上午,揚州警方對其中的7起案件進行了通報。警方稱,疫情當前,廣大市民群眾要格外保持冷靜理性,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不違法,警方也將進一步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查處打擊力度,構成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絕不姑息。

01

2020年1月27日,萬某在未見官方疫情通報的情況下,把趙某在朋友圈發布的有關“新冠”病毒的不實言論在其朋友圈轉發,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穩定。經查,趙某、萬某編造、傳播的內容均系無中生有、博人眼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二人分別被邗江分局行政拘留。

02

2020年1月31日,馬某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信息“我們這剛剛有一例確診了,從武漢回來的,隱瞞沒報,全家被封掉了” “菱塘已有一例確診,位置某庄,武漢回來的女大學生,隱瞞未報,嚇人呢…”等疫情謠言信息。經查,馬某系虛構事實,編造、散布謠言,制造恐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馬某被高郵市公安局行政拘留。

03

2020年1月28日,荷花池農貿市場某棋牌室實際經營人陳某,明知《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中,要求棋牌室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全面停止營業的命令,仍維持該棋牌室營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被廣陵分局治安處罰。

04

2020年1月26日,揚子江北路瘦西湖風景區某酒吧實際經營者吳某,明知《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一級響應措施的通告》中,要求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全面停止營業的命令,仍維持酒吧正常營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被景區公安分局治安處罰。

05

2020年2月3日,儀征市公安局接報,該市新城鎮凌橋村陳庄組某棋牌室有人打牌。經查,該棋牌室業主鴉某,明知儀征市人民政府要求棋牌室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全面停止營業的命令,仍經營棋牌室並為周圍鄰居提供服務,鴉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被儀征市公安局治安處罰。

06

2020年1月29日,寶應縣公安局發現該縣某燒烤店正在營業,且有食客聚餐。經查,該飯店老板阿某明知寶應縣政府要求所有圖書館、足療店、棋牌室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場所全面停止營業的命令,仍然營業,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被寶應縣公安局治安處罰。

07

2020年2月3日,謝某、劉某、管某、項某等八人在江都區建盈國際小區二期東側某棋牌室內,以麻將為賭具,通過籌碼結算等方式進行賭博,輸贏達數百元,被江都區公安局查獲。該棋牌室經營業主及參與賭博的八人均被江都區公安局治安處罰,並沒收賭資。 

(責編:張鑫、唐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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